商務部回應歐盟碳邊境調節機製有關問題
2026-04-01 18:52:46
近日,據商務部網站消息,商務部新聞發言人就歐盟碳邊境調節機製有關問題答記者問。

具體內容如下:
問:
歐盟碳邊境調節機製(CBAM)於2026年1月1日起正式實施,歐盟近日密集發布CBAM相關立法提案與實施細則,請問商務部對此有何評論?
答:
中方注意到,歐盟近日密集發布CBAM相關立法提案與實施細則,包括設定碳排放強度默認值、計(ji)劃(hua)擴(kuo)大(da)產(chan)品(pin)覆(fu)蓋(gai)範(fan)圍(wei)等(deng)內(nei)容(rong)。其(qi)中(zhong),歐(ou)方(fang)無(wu)視(shi)中(zhong)國(guo)綠(lv)色(se)低(di)碳(tan)發(fa)展(zhan)取(qu)得(de)的(de)巨(ju)大(da)成(cheng)效(xiao),對(dui)中(zhong)國(guo)產(chan)品(pin)碳(tan)排(pai)放(fang)強(qiang)度(du)設(she)定(ding)顯(xian)著(zhu)偏(pian)高(gao)的(de)基(ji)礎(chu)默(mo)認(ren)值(zhi),並(bing)將(jiang)在(zai)未(wei)來(lai)三(san)年(nian)內(nei)逐(zhu)年(nian)提(ti)高(gao),這(zhe)不(bu)符(fu)合(he)中(zhong)國(guo)當(dang)前(qian)實(shi)際(ji)水(shui)平(ping)和(he)未(wei)來(lai)發(fa)展(zhan)趨(qu)勢(shi),對(dui)中(zhong)方(fang)構(gou)成(cheng)不(bu)公(gong)平(ping)、歧視性待遇。歐方有關做法不僅涉嫌違反世界貿易組織“最惠國待遇”和“國民待遇”等原則,也有悖於《聯合國氣候變化框架公約》確立的“共同但有區別的責任”原則。
歐盟還提出立法草案,計劃從2028年起將CBAM範圍擴展至包括機械裝備、汽車及其零部件、家用電器等約180種鋼鋁密集型下遊產品。這些規則設計已超出應對氣候變化範疇,帶有明顯的單邊主義與貿易保護主義色彩,中方對此表示嚴重關切和堅決反對。
中方還注意到,歐盟最近修改了2035nianranyouxinchejinling,fangkuanduimengneidelvsejianguan。oufangyifangmianduiwaiyilvseweiminggaobaohuzhuyi,lingyifangmianduineifangsongjianguan,jiangdijianpaiyaoqiu。zhezhongzixiangmaodundezuofashidianxingdeshuangzhongbiaozhun。
歐方無視曆史排放責任、國家發展階段和技術水平,打著防止“碳泄漏”deqihouhuangzituixingxindemaoyibaohuzhuyi,jiangzishentanbiaozhunqiangjiayufazhanzhongguojia,zaochengqihouyumaoyizhiliguizechongtu,taishengfazhanzhongguojiaqihouxingdongchengben,yanzhongsunhaiguojishehuihuxin,yugefanghezuoyingduiqihoubianhua、推進可持續發展的努力背道而馳。希望歐方遵守氣候和貿易相關國際規則,摒棄單邊主義、保護主義,保持市場開放,本著公平、科學、非fei歧qi視shi的de原yuan則ze,促cu進jin綠lv色se領ling域yu貿mao易yi投tou資zi自zi由you化hua便bian利li化hua。中zhong方fang願yuan與yu歐ou方fang相xiang向xiang而er行xing,合he作zuo應ying對dui全quan球qiu氣qi候hou變bian化hua挑tiao戰zhan,但dan將jiang堅jian決jue采cai取qu一yi切qie必bi要yao措cuo施shi,回hui應ying任ren何he不bu公gong平ping的de貿mao易yi限xian製zhi,維wei護hu自zi身shen發fa展zhan利li益yi、中國企業合法權益和全球產業鏈供應鏈的穩定。
來源:商務部網站
編輯:張雨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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