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堡經濟開發區,曹妃甸新城,各場、鎮,各園區,各相關部門:
《唐山市曹妃甸區5月份空氣質量強化保障方案》已經區委、區政府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遵照執行。
為貫徹落實市委、市政府4月份生態唐山建設調度會議精神,持續改善我區環境空氣質量,提升管控精準度,確保完成年度大氣汙染防治目標任務,結合5月份氣象條件和工作實際,製定本方案。
一、管控目標
通過空氣質量強化保障措施,5月份全區空氣質量力爭達到以下目標:PM2.5平均濃度不超過30μg/m3,O3平均濃度不超過199μg/m3,綜合指數控製在4.84左右。
二、管控時限
2020年5月1日0時至5月31日24時。
三、管控原則
(一)當啟動重汙染天氣應急響應、市環保指揮中心采取加嚴管控措施時,減排程度不同的,從嚴執行。
(二)對三類企業(正麵清單企業、疫情防控物資生產企業、環保達標複工複產企業)不予管控,做到不限產、不停產、不檢查、不打擾,全力保障正常生產和運輸。
四、管控內容
(一)工業企業減排
1.鋼鐵行業
(1)首鋼京唐鋼鐵聯合有限責任公司在確保各生產工序達標排放的基礎上,合理安排生產,自主減排。
(2)唐山文豐特鋼有限公司燒結、高爐停限產比例不低於20%,停限產比例均以生產裝備計。
2.焦化行業
唐山首鋼京唐西山焦化有限責任公司每日20時至次日8時禁止濕熄焦作業。
督導部門:區工業和信息化局、市生態環境局曹妃甸區分局
責任單位:鋼鐵電力園區、裝備製造園區
(二)揚塵治理
1.道路揚塵。建成區內主次幹道不間斷進行濕掃、灑水和霧炮等降塵作業;輔路、老舊小區及背街小巷加大人工清掃保潔力度,做到路麵無浮土;垃圾轉運站日產日清、隨滿隨清;加強巡查,及時修複建成區破損路麵;城市出入口及周邊重要幹線路段每日至少清掃、灑水2次,以機械化清掃為主,清掃過程確保不起塵;強化路麵和綠化帶灑水降塵,重點清掃路肩、路基和沿線路邊浮土;鼓勵國省道路兩側從事餐飲、住宿、修理等行業的經營者在其衛生承包範圍內采取包門前垃圾入袋堆存、定時清理、定時灑水的“三包”降塵措施,避免揚塵。
責任單位: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局、交通運輸局、唐海鎮
2.工地揚塵。建築工地嚴格落實《河北省建築工程施工揚塵防治強化措施18條》標準和唐山市“六條強化措施”,達到“六個百分之百”“兩個全覆蓋”,由區揚塵辦牽頭,住建、生態環境等部門組成聯合督導驗收組,對在建建築工地揚塵治理情況進行驗收,對達到“八條驗收標準”的建築工地,納入重汙染天氣省級管控正麵清單。
督導部門:區揚塵辦
責任單位: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市生態環境局曹妃甸區分局,各場、鎮,各園區
3.工業企業揚塵。持續開展工業企業“洗廠行動”,每周至少兩次,並建立洗廠台賬;易產生揚塵的粉狀、粒狀物料入棚入倉封閉儲存,倒運、裝卸、投料過程,必須采取灑水、收塵等降塵措施;不能及時入棚入倉的,要采取苫蓋等有效抑塵措施,定期灑水降塵。
督導部門:區工業和信息化局
責任單位:各場、鎮,各園區
4.國、省控點周邊揚塵。對國、省控點駐地及周邊小區的路麵、房屋屋頂加強清掃保潔力度,達到“以克論淨”要求,各類垃圾即產即清,定期衝洗綠化帶、樹木、路肩。相關部門對國省控點1千米範圍實施不間斷巡查,及時處置工地、道路、裸露地塊揚塵。
督導部門:區生態辦
責任單位: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唐海鎮
5.重點行業整治。繼續深入推進混凝土攪拌站、瀝青拌合站及建築砟(砂)加工企業專項整治行動,根據前期排查問題結果,明確各項整改措施和完成時限,督導推進整改。
督導部門:市生態環境局曹妃甸區分局
責任單位: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區工業和信息化局,各場、鎮,各園區
(三)機動車治理
1.深入開展全域治超。瞄準輸入型和內生型超載車輛,突出“淩晨、早晚、假日”等重點時段,堅持逢車必查、逢超必卸、逢超必罰,全麵加強科技治超、流動治超、源頭治超、駐站治超、高速治超,清除“百噸王”,鞏固和提升全域治超成果。
督導部門:區全域治超辦
責任單位:區公安局、區交通運輸局、市生態環境局曹妃甸區分局,各場、鎮,各園區
2.嚴(yan)格(ge)禁(jin)行(xing)區(qu)管(guan)控(kong)。建(jian)成(cheng)區(qu)和(he)曹(cao)妃(fei)甸(dian)港(gang)區(qu)落(luo)實(shi)禁(jin)行(xing)區(qu)車(che)輛(liang)管(guan)控(kong)要(yao)求(qiu),嚴(yan)格(ge)審(shen)核(he)辦(ban)理(li)通(tong)行(xing)證(zheng),禁(jin)行(xing)區(qu)外(wai)圍(wei)各(ge)入(ru)口(kou)設(she)置(zhi)電(dian)子(zi)警(jing)察(cha)。對(dui)闖(chuang)禁(jin)行(xing)的(de)國(guo)四(si)及(ji)以(yi)下(xia)排(pai)放(fang)標(biao)準(zhun)車(che)輛(liang)進(jin)行(xing)電(dian)子(zi)抓(zhua)拍(pai),對(dui)駕(jia)駛(shi)人(ren)罰(fa)款(kuan)200元記3分。
牽頭部門:區公安局
責任單位:市生態環境局曹妃甸區分局
3.加大路檢路查,人力抽查力度。公安、生態環境、交通等部門,在主要交通路口、幹道、重點企業等高排放車輛集中區域設置尾氣排放抽測點,開展路檢路查、入戶抽查工作,嚴厲打擊機動車尾氣超標排放行為。
責任單位:公安局、交通運輸局、市生態環境局曹妃甸區分局
4.加快推進國三車治理。按照市達任務,6月底前對我區具備條件的國三排放標準的重型柴油貨車(總質量3.5噸以上)和專項作業車進行深度治理,實現與生態環境部門聯網在線監控數據。
責任單位:市生態環境局曹妃甸區分局等相關部門
5.加強重點用車單位管理。已簽訂環保達標用車公開承諾書的重點用車單位禁止使用國四及以下排放標準的重型載貨車輛(含燃氣)運輸物料,發現使用違規車輛或超標排放車輛的,按照《河北省機動車和非道路移動機械汙染物排放防治條例》予以查處。逾期未完成門禁係統建設的企業,禁止重型貨運車輛進出廠區。
責任部門:市生態環境局曹妃甸區分局
(四)禁止秸稈垃圾露天焚燒
1.加強巡查力度。要根據行政區劃實際麵積加強基層巡查,確保巡查無死角,做到露天焚燒問題的早發現、早處置。
督導部門:市生態環境局曹妃甸區分局
責任單位:各場、鎮,各園區
2.加快處置反應效率。提高露天焚燒查處、反饋效率,各場鎮每起火點交辦後務必於兩小時內處置完畢,並上報處置結果。
督導部門:區生態辦
責任單位:市生態環境局曹妃甸區分局、區公安局,各場、鎮,各園區
(五)餐飲油煙治理
1.對企事業單位食堂和餐飲飯店持續開展“拉網式”檢查,發現未安裝、不正常使用油煙淨化設施或超標排放油煙的,責令限期整改,按照《大氣汙染防治法》第一百一十八條處5千元以上5萬元以下罰款,拒不改正的,責令停業整治。
責任單位:市生態環境局曹妃甸區分局
2.依法取締“占道經營”露天餐飲和露天燒烤攤點,勸阻個人露天燒烤現象。
督導部門: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唐海鎮
責任單位:各場、鎮,各園區
(六)臭氧和VOCs管控
1.涉VOCs工業企業和企業涉VOCs工序(含汽修噴漆、噴塗等)加大VOCs治理設施運行效率,確保穩定達標排放,達不到治理要求、不能達標排放的實施停產治理。
督導部門:市生態環境局曹妃甸區分局
責任單位:各場、鎮,各園區
2.對采用單一的低溫等離子、光氧化、guangcuihuadengdixiaojishuzhiligongyihedabudaobiaozhunyaoqiudeqiye,yaojianliqingdan,shishizhongdianbangfu。tongshi,yaozhuzhongjiaqiangjiancejianguan,duizhilisheshiliyongbuhaohuodabudaozhiliyaoqiudeqiye,yaoguoduancaiqucuoshi,ducuqiyeshengjigaizao。
督導部門:市生態環境局曹妃甸區分局
責任單位:各場、鎮,各園區
3.中石化墾豐大街加油站18時至20時允許卸油作業,建成區其他加油站20時至次日10時允許卸油作業,裝卸過程不得出現滲漏、滴油等現象,確保加油站、儲油庫油氣回收裝置全部穩定運行,對未安裝油氣回收裝置或油氣回收裝置運行不正常的,依法進行整治。
責任單位:區商務和投資促進局,市生態環境局曹妃甸區分局
4.日照強烈時段(10時至18時)在生態環保示範區內安排霧炮車進行噴灑作業,不間斷對路麵及植被的灑水、霧炮作業。建成區內禁止進行建築牆體塗刷裝飾、市政道路劃線、欄杆噴塗等使用有機溶劑的作業,使用低含量VOCs的塗料噴塗、劃線。禁止所有露天焊接作業。
責任單位: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市生態環境局曹妃甸區分局、公安局等
(七)開展鋼鐵行業環境治理提升行動
落實三項氣態汙染物管控要求。鋼鐵企業嚴格按照《關於進一步加強全市鋼鐵企業三項氣態汙染物管控的通知》,逐條落實管控要求,按照時間節點持續推進工作進度;建立煤氣平衡、窗口管理、健康管理、內部環保製度管理等機製,確保汙染治理設施穩定運行、汙染物達標排放。
督導部門:區生態環境分局
責任單位:鋼鐵電力園區、裝備製造園區
(一)建立清單,明確責任。各場、鎮,各園區,各相關部門要按照“五個一”標準(即:一項任務、一個方案、一個清單、一名領導、一個專班),製定本地、本行業領域管控方案,逐家企業、逐條生產線、逐個生產裝備進行現場核查,確保企業生產裝備停產到位,國四運輸車輛禁行到位;要對露天禁燒全麵監管到位;各項治理任務要全麵摸底、加快推進、按時完成。
(二)緊盯問題,嚴懲重罰。各場、鎮,各園區,各相關部門要各地要緊盯不落實減排管控的企業,務必按照“處罰、移交、行拘、問責、曝光”五個到位從嚴從快處理;《唐山市大氣汙染防治若幹規定》有明確罰則的,要堅持就高不就低、高限頂格處理;公安部門對於移交的案件,要依法從快查處,務必追究企業負責人法律責任,嚴肅刑責治汙,切實形成嚴管重罰的氛圍。
(三)強化曝光,倒追責任。充分發揮新聞媒體優勢,對不落實管控要求的企業和露天焚燒等問題通過各類媒體公開曝光、係列報道、循環播報。凡是市環保指揮中心交辦的問題,涉及到監管責任問題的,務必啟動問責;尤其是露天焚燒問題,每個火點的處理結果必須上報問責文書(加蓋紀委公章)。對於處罰問責不到位、問題性質惡劣、嚴重汙染大氣環境的情形將移交紀委監委啟動問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