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取消礦山環境恢複治理保證金製度
2026-04-16 04:56:18
山西省政府日前印發通知,取消山西省礦山環境恢複治理保證金製度,建立礦山環境治理恢複基金,並按照“企業所有、政府監管、專戶儲存、專款專用”的原則製定了基金管理辦法。
山西省礦山環境恢複治理保證金製度自2007年10月實施,適用於山西省內從事煤炭開采的各類企業,提取標準為每噸原煤產量10元,按月提取。由於煤市低迷,2013年8月起,山西允許煤炭企業暫停提取保證金。隨著煤市好轉,2017年8月起,山西規定由煤炭企業自行決定是否恢複提取。
新印發實施的《山西省礦山環境治理恢複基金管理辦法》,取消了上述保證金製度,要求對原保證金專戶的資金進行劃轉、清退,取消原設立的保證金專戶,建立礦山環境治理恢複基金,且適用範圍擴大至全省境內從事礦產資源勘查和開采的礦業權人。
按照規定,探礦權人或經探礦權人委托的地質勘查部門應一次性足額提取基金,提取標準為探礦權出讓收益或委托合同費用的5%;采礦權人按季度提取基金,提取標準依據礦種係數和影響係數等因素綜合確定。
相關文檔
版權說明
【1】 凡本網注明"來源:中國冶金報—中國鋼鐵新聞網"的所有作品,版權均屬於中國鋼鐵新聞網。媒體轉載、摘編本網所刊 作品時,需經書麵授權。轉載時需注明來源於《中國冶金報—中國鋼鐵新聞網》及作者姓名。違反上述聲明者,本網將追究其相關法律責任。
【2】 凡本網注明"來源:XXX(非中國鋼鐵新聞網)"的作品,均轉載自其它媒體,轉載目的在於傳遞更多信息,並不代表本網 讚同其觀點,不構成投資建議。
【3】 如果您對新聞發表評論,請遵守國家相關法律、法規,尊重網上道德,並承擔一切因您的行為而直接或間接引起的法律 責任。
【4】 如因作品內容、版權和其它問題需要同本網聯係的。電話:010—010-64411649
【2】 凡本網注明"來源:XXX(非中國鋼鐵新聞網)"的作品,均轉載自其它媒體,轉載目的在於傳遞更多信息,並不代表本網 讚同其觀點,不構成投資建議。
【3】 如果您對新聞發表評論,請遵守國家相關法律、法規,尊重網上道德,並承擔一切因您的行為而直接或間接引起的法律 責任。
【4】 如因作品內容、版權和其它問題需要同本網聯係的。電話:010—010-64411649
地址:北京市朝陽區安貞裏三區26樓 郵編:100029 電話:(010)64442120/(010)64442123 傳真:(010)64411645 電子郵箱:
中國冶金報/中國鋼鐵新聞網法律顧問:大成律師事務所 楊貴生律師 電話: Email:
中國鋼鐵新聞網版權所有,未經書麵授權禁止使用 京ICP備07016269 京公網安備1101050203322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