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部門:2025年增設鋼鐵等行業綠色電力消費比例
2026-03-28 00:20:15
近日,國家發展改革委辦公廳、國家能源局綜合司發布了關於2025年可再生能源電力消納責任權重及有關事項的通知。

通知中提到,為貫徹《中華人民共和國能源法》關於建立綠色能源消費促進機製的要求,落實《2024—2025年節能降碳行動方案》(國發〔2024〕12號)、《關於大力實施可再生能源替代行動的指導意見》(發改能源〔2024〕1537號)、《全國碳排放權交易市場覆蓋水泥、鋼鐵、鋁冶煉行業工作方案》(環氣候〔2025〕23號)、《數據中心綠色低碳發展專項行動計劃》(發改環資〔2024〕970號)等文件要求,在電解鋁行業基礎上,2025年增設鋼鐵、水泥、多晶矽行業和國家樞紐節點新建數據中心綠色電力消費比例。
全文如下
國家發展改革委辦公廳 國家能源局綜合司關於2025年可再生能源電力消納責任權重及有關事項的通知
發改辦能源〔2025〕669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新疆生產建設兵團發展改革委、能源局,天津市、遼寧省、上海市、山東省、重慶市、甘肅省經信委(工信委、工信廳),國家能源局各派出機構,國家電網有限公司、中國南方電網有限責任公司、內蒙古電力(集團)有限責任公司,電力規劃設計總院、水電水利規劃設計總院:
為貫徹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能源法》,助力實現碳達峰碳中和,推動可再生能源高質量發展,根據可再生能源電力消納保障機製有關安排,現將2025年、2026年可再生能源電力消納責任權重和重點用能行業綠色電力消費比例印發給你們,並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本次下達的2025年可再生能源電力消納責任權重為約束性指標,按此對各省(自治區、直轄市)進行考核評估;2026年權重為預期性指標,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按此做好項目儲備,並結合2025年(nian)消(xiao)納(na)責(ze)任(ren)權(quan)重(zhong)完(wan)成(cheng)情(qing)況(kuang)優(you)化(hua)納(na)入(ru)新(xin)能(neng)源(yuan)可(ke)持(chi)續(xu)發(fa)展(zhan)價(jia)格(ge)結(jie)算(suan)機(ji)製(zhi)的(de)電(dian)量(liang)規(gui)模(mo),結(jie)合(he)新(xin)能(neng)源(yuan)消(xiao)納(na)需(xu)求(qiu),同(tong)步(bu)加(jia)強(qiang)調(tiao)節(jie)能(neng)力(li)規(gui)劃(hua)建(jian)設(she)等(deng)配(pei)套(tao)措(cuo)施(shi),進(jin)一(yi)步(bu)提(ti)高(gao)電(dian)力(li)係(xi)統(tong)消(xiao)納(na)和(he)調(tiao)控(kong)水(shui)平(ping)。各(ge)省(sheng)(自治區、直轄市)2025年可再生能源電力消納責任權重見附件1,2026年權重預期目標見附件2。
二、為貫徹《中華人民共和國能源法》關於建立綠色能源消費促進機製的要求,落實《2024—2025年節能降碳行動方案》(國發〔2024〕12號)、《關於大力實施可再生能源替代行動的指導意見》(發改能源〔2024〕1537號)、《全國碳排放權交易市場覆蓋水泥、鋼鐵、鋁冶煉行業工作方案》(環氣候〔2025〕23號)、《數據中心綠色低碳發展專項行動計劃》(發改環資〔2024〕970號)等文件要求,在電解鋁行業基礎上,2025年增設鋼鐵、水泥、多晶矽行業和國家樞紐節點新建數據中心綠色電力消費比例。各省(自治區、直轄市)2025年、2026年重點用能行業綠色電力消費比例分別見附件3和附件4。
三、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可再生能源電力消納責任權重完成情況核算,以本省級行政區域實際消納的物理電量為主、以省級綠證賬戶購買省外的綠證為輔,2025年可再生能源電力消納責任權重應在當年完成,不再轉移至2026年。重點用能行業綠色電力消費比例完成情況核算以綠證為主,2025年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對電解鋁行業綠色電力消費比例完成情況進行考核,對鋼鐵、水泥、多晶矽和國家樞紐節點新建數據中心綠色電力消費比例完成情況隻監測不考核。
四、各ge省sheng級ji能neng源yuan主zhu管guan部bu門men會hui同tong經jing濟ji運yun行xing管guan理li部bu門men要yao按an照zhao下xia達da的de可ke再zai生sheng能neng源yuan電dian力li消xiao納na責ze任ren權quan重zhong和he綠lv色se電dian力li消xiao費fei比bi例li,精jing心xin組zu織zhi可ke再zai生sheng能neng源yuan開kai發fa建jian設she,統tong籌chou本ben地di消xiao納na和he外wai送song消xiao納na,製zhi定ding實shi施shi方fang案an,切qie實shi將jiang權quan重zhong和he綠lv色se電dian力li消xiao費fei比bi例li分fen解jie落luo實shi到dao重zhong點dian用yong能neng行xing業ye和he重zhong點dian用yong能neng單dan位wei。2025年7月底前,向國家發展改革委、國家能源局報送權重分解實施方案;2026年2月底前,向國家發展改革委、國家能源局報送2025年本省級行政區域可再生能源電力消納責任權重和重點用能行業綠色電力消費比例完成情況。
五、各電網企業要密切配合省級能源主管部門,組織調度、運行和交易等部門,認真做好可再生能源電力並網消納、跨省跨區輸送和市場交易。2026年1月底前,國家電網、南方電網所屬省級電網企業和內蒙古電力(集團)有限責任公司向省級能源主管部門、經濟運行管理部門和國家能源局派出機構報送2025年本經營區及重點用能行業、重點用能單位可再生能源電力消納責任權重完成情況。
六、國(guo)家(jia)能(neng)源(yuan)局(ju)各(ge)派(pai)出(chu)機(ji)構(gou)要(yao)切(qie)實(shi)承(cheng)擔(dan)監(jian)管(guan)責(ze)任(ren),積(ji)極(ji)協(xie)調(tiao)落(luo)實(shi)可(ke)再(zai)生(sheng)能(neng)源(yuan)電(dian)力(li)並(bing)網(wang)消(xiao)納(na)和(he)跨(kua)省(sheng)跨(kua)區(qu)交(jiao)易(yi),對(dui)監(jian)管(guan)區(qu)域(yu)內(nei)可(ke)再(zai)生(sheng)能(neng)源(yuan)電(dian)力(li)消(xiao)納(na)責(ze)任(ren)權(quan)重(zhong)和(he)重(zhong)點(dian)行(xing)業(ye)綠(lv)色(se)電(dian)力(li)消(xiao)費(fei)比(bi)例(li)完(wan)成(cheng)情(qing)況(kuang)開(kai)展(zhan)監(jian)管(guan),2026年2月底前,向國家發展改革委、國家能源局報送2025年監管情況。
國家發展改革委、國家能源局將組織電規總院、水電總院、國家發展改革委能源研究所等單位,按季度跟蹤監測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可再生能源電力消納責任權重和重點用能行業綠色電力消費比例的落實情況,提醒並指導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按期完成。
附件:
1.各省(自治區、直轄市)2025年可再生能源電力消納責任權重
2.各省(自治區、直轄市)2026年可再生能源電力消納責任權重預期目標
3.各省(自治區、直轄市)2025年重點用能行業綠色電力消費比例
4.各省(自治區、直轄市)2026年重點用能行業綠色電力消費比例
國家發展改革委辦公廳
國家能源局綜合司
2025年7月1日
來源:國家發展改革委
編輯:張雨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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