滄州市公開中央環境保護督察“回頭看”及大氣汙染問題專項督察整改方案
2026-04-16 06:55:53
根據黨中央、國務院統一部署,2018年5月31日至6月30日,中央第一環境保護督察組對河北省第一輪中央環境保護督察整改情況開展“回頭看”, 針對大氣汙染問題統籌安排了專項督察。10月18日,中央第一環境保護督察組向河北省反饋了督察意見,滄州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視,成立由市委、市政府主要 負責同誌擔任雙組長的督察整改工作領導小組,多次研究部署,按照省整改辦《關於抓緊研究製定中央環境保護督察反饋問題整改方案工作的通知》及整改責任清 單,迅速組織對中央第一環境保護督察組提出的問題進行梳理,堅持問題導向和目標導向,研究製定了《滄州市中央環境保護督察“回頭看”及大氣汙染問題專項督 察反饋意見整改落實方案》(以下簡稱《整改落實方案》),明確了整改目標、整改措施、牽頭單位、責任單位和責任人,《整改落實方案》於2018年11月6 日上報省整改辦。目前,《整改落實方案》已正式公布。
《整改落實方案》明確要求,堅持以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為指導,自覺踐行“四個意識”,認真落實“兩個維護”,深入貫徹黨中央決策部署和全國生態環境 保護大會精神,全麵落實省委、省政府關於中央環境保護督察“回頭看”及大氣汙染防治專項督察反饋意見整改要求,全力以赴推動反饋意見逐一整改落實到位、舉 一反三建章立製到位、生態環境整治優化到位,全麵提升生態文明建設水平,奮力開創新時代建設創新驅動經濟強市、生態宜居美麗滄州新局麵。
對中央環保督察“回頭看”及大氣汙染防治專項督察反饋意見中涉及滄州的22個問題(含1個信訪舉報問題)逐一製定整改方案,逐項明確整改任務、整改 措施、完成時限和責任單位、責任人。堅持分類施策,分期推進,凡能夠立即整改迅速見效的,采取果斷措施,堅決立行立改,確保1個月內整改到位;凡2016 年中央環境保護督察反饋問題未完成整改的,確保3個月內完成整改;凡整改需要一定時間的,半年內整改完成;凡結構性、布局性汙染問題,明確時間表、路線 圖,確保2020年底前完成整改或取得突破性進展;凡需長期堅持的,持續發力,鞏固提升,務求長效。
到2020年,全市(滄州市)細顆粒物(PM2.5)平均濃度較2015年下降22%,較2017年下降17%,達到55微克/立方米,空氣質量平 均優良天數比率達到61.2%;全市劣V類水體比例控製在61.5%以內;全市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量比2015年減少25.7%,化學需氧量排放量減 少22%,氨氮排放量減少24%。
把中央環境保護督察問題整改與落實省委、省政府打好汙染防治攻堅戰係列部署結合起來,舉一反三、深(shen)化(hua)拓(tuo)展(zhan),以(yi)開(kai)展(zhan)生(sheng)態(tai)環(huan)境(jing)大(da)排(pai)查(zha)大(da)整(zheng)治(zhi)為(wei)抓(zhua)手(shou),製(zhi)定(ding)工(gong)作(zuo)方(fang)案(an),務(wu)求(qiu)標(biao)本(ben)兼(jian)治(zhi),切(qie)實(shi)解(jie)決(jue)一(yi)批(pi)突(tu)出(chu)環(huan)境(jing)問(wen)題(ti),確(que)保(bao)環(huan)境(jing)質(zhi)量(liang)持(chi)續(xu)改(gai)善(shan)。
為保障整改工作順利推進,《整改落實方案》明確了五個方麵組織保障措施。加強組織領導,成立滄州市中央環境保護督察整改工作領導小組,全麵負責推進 環境保護督察整改工作。嚴格督查,壓實各級黨委、政府和市有關部門整改落實主體責任,把中央環境保護督察“回頭看”整改落實情況納入全市重點工作大督查內 容。堅持跟蹤問效,實行企業法人、現場驗收人和縣政府、市政府、省牽頭部門主要負責同誌五級簽字銷號製度。嚴肅追究,對環境違法企業依法依規嚴處重罰,讓 法規和製度成為不可觸碰的高壓線;對負有環境保護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和人員失職失責,問題整改不主動、不作為、不徹底,甚至表麵整改、敷衍整改、虛假整 改,依紀依法依規嚴肅追究。及時通過市級主要媒體公開整改方案和整改情況,積極回應人民關切,主動接受社會監督。
下一步,滄州市將堅決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增強“四個意識”,堅定“四個自信”,做到“兩個維護”,堅決扛起生態文明建設的 政治責任,全麵落實中央第一環境保護督察組和省委、省政府關於中央環境保護督察“回頭看”及大氣汙染防治專項督察反饋意見整改要求,以鮮明的態度、果斷的 措施、嚴格的標準,主動整改、盡快整改、堅決整改,並舉一反三、強化措施,進一步壓實責任,健全機製,嚴肅追究,以督察反饋意見整改落實為抓手,推動全市 生態環境保護與建設,為建設經濟強省、美麗河北做出更大貢獻。
滄州市中央環境保護督察整改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
2019年6月19日
版權說明
【1】 凡本網注明"來源:中國冶金報—中國鋼鐵新聞網"的所有作品,版權均屬於中國鋼鐵新聞網。媒體轉載、摘編本網所刊 作品時,需經書麵授權。轉載時需注明來源於《中國冶金報—中國鋼鐵新聞網》及作者姓名。違反上述聲明者,本網將追究其相關法律責任。
【2】 凡本網注明"來源:XXX(非中國鋼鐵新聞網)"的作品,均轉載自其它媒體,轉載目的在於傳遞更多信息,並不代表本網
讚同其觀點,不構成投資建議。
【3】 如果您對新聞發表評論,請遵守國家相關法律、法規,尊重網上道德,並承擔一切因您的行為而直接或間接引起的法律
責任。
【4】 如因作品內容、版權和其它問題需要同本網聯係的。電話:010—010-644116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