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煤礦安全生產專項整治實施方案》印發
2026-03-26 23:24:47
為認真貫徹落實5月17日全省(河南省,下同)安(an)全(quan)生(sheng)產(chan)分(fen)析(xi)調(tiao)度(du)會(hui)有(you)關(guan)工(gong)作(zuo)部(bu)署(shu),進(jin)一(yi)步(bu)樹(shu)牢(lao)安(an)全(quan)發(fa)展(zhan)理(li)念(nian),切(qie)實(shi)統(tong)籌(chou)煤(mei)炭(tan)發(fa)展(zhan)和(he)安(an)全(quan),有(you)效(xiao)防(fang)範(fan)和(he)遏(e)製(zhi)煤(mei)礦(kuang)事(shi)故(gu),以(yi)優(you)異(yi)成(cheng)績(ji)迎(ying)接(jie)建(jian)黨(dang)100周年,製定本方案。
一、整治目標
深(shen)刻(ke)汲(ji)取(qu)近(jin)期(qi)省(sheng)內(nei)外(wai)生(sheng)產(chan)安(an)全(quan)事(shi)故(gu)教(jiao)訓(xun),舉(ju)一(yi)反(fan)三(san),聚(ju)焦(jiao)專(zhuan)項(xiang)整(zheng)治(zhi)內(nei)容(rong),深(shen)入(ru)開(kai)展(zhan)全(quan)係(xi)統(tong)各(ge)環(huan)節(jie)隱(yin)患(huan)排(pai)查(zha)治(zhi)理(li),嚴(yan)厲(li)打(da)擊(ji)違(wei)法(fa)違(wei)規(gui)生(sheng)產(chan)建(jian)設(she)行(xing)為(wei),進(jin)一(yi)步(bu)壓(ya)實(shi)企(qi)業(ye)主(zhu)體(ti)責(ze)任(ren)和(he)屬(shu)地(di)監(jian)管(guan)責(ze)任(ren),有(you)效(xiao)防(fang)範(fan)和(he)遏(e)製(zhi)煤(mei)礦(kuang)事(shi)故(gu),確(que)保(bao)全(quan)省(sheng)煤(mei)礦(kuang)安(an)全(quan)生(sheng)產(chan)形(xing)勢(shi)持(chi)續(xu)穩(wen)定(ding)好(hao)轉(zhuan)。
二、時間安排
即日起至8月底。
三、整治對象
全省正常生產建設煤礦。
四、整治內容
(一)“一通三防”方麵
1.生產水平和采(盤)區是否實現分區通風;采區進、回風巷是否貫穿整個采區,是否存在一段進風、一段回風;是否存在“剃頭下山”開采;是否存在違規串聯通風;采掘工作麵等主要用風地點風量是否滿足要求。
2.是否建立健全瓦斯“零超限”和煤層“零突出”目標管理製度,發生瓦斯超限是否立即停產撤人,比照事故處理查明超限原因、落實防範措施;是否落實瓦斯檢查製度,杜絕空班、漏檢、假檢;是否落實瓦斯超限分級追查製度。
3.突出礦井是否嚴格落實兩個“四位一體”綜合防突措施和過程管控,是否存在以順層抽采代替穿層抽采、以局部措施代替區域措施;是否按照國家規定進行防突措施效果檢驗和驗證;是否存在防突措施效果檢驗和驗證不達標仍然組織生產建設;是否存在防突措施效果檢驗和驗證數據造假。
4.安全監控係統是否具備甲烷電閉鎖和風電閉鎖功能;是否按規定設置、調校、測試安全監控設備,報警、斷電、複電濃度和斷電範圍設置是否符合標準要求。
5.開采容易自燃和自燃煤層是否采取綜合預防煤層自然發火措施;井下發現自然發火征兆時,是否停止作業,立即采取有效措施處理;突出礦井井下進行電焊、氣焊和噴燈焊接時,是否停止突出煤層掘進、回采、鑽孔、支護以及其他所有擾動突出煤層的作業。
6.是否按照規定運送、存儲、發放、使用民用爆炸物品;是否製定並落實爆破作業安全操作規程;爆破作業是否嚴格落實“一炮三檢”、“三人聯鎖爆破”規定。
(二)防治水及雨季“三防”方麵
1.是否建立完善井上下水文觀測係統,按要求進行水文地質觀測;是否及時更新礦井充水性圖等必備的水害防治圖件和湧水量觀測成果等基礎台賬。
2.是否根據水文地質查明程度和防治措施到位情況劃分可采區、緩采區、禁采區;是否根據礦井受承壓水威脅程度和礦井突水危險性,劃分非突水危險區、突水威脅區和突水危險區,分區落實水害治理措施。
3.是否嚴格落實井下探放水“三專兩探一撤”措施和老空水害防治(查、探、放、驗)“四步工作法”;是否按規定開展水害隱患排查工作。
4.是否製定有針對性的雨季“三防”工作方案;是否建立災害性天氣預警預防機製;是否進行排水係統聯合排水試驗;是否對礦井供用電係統進行全麵檢查、檢修,對地麵建、構築物進行全麵排查;受降水威脅的礦井是否製定雨季水害防治措施。
(三)衝擊地壓和頂板管理方麵
1.支護設計、防衝設計是否具備科學性、針對性,支護參數、防衝措施參數等是否根據地質條件、礦壓顯現規律等合理選取,現場條件發生變化時是否及時進行調整。
2.是否製定並落實礦壓觀測製度;是否定期對礦壓觀測數據進行統計分析、總結礦壓規律。
3.巷道支護方式、支護材料、支護密度等是否符合作業規程要求;是否按要求進行臨時支護,是否存在空頂作業現象。采煤工作麵液壓支架初撐力、工作阻力是否符合規定,液壓支架頂梁是否接頂;端頭支護和超前支護的支護形式、支護參數等是否符合作業規程要求。
4.衝擊地壓礦井是否嚴格落實“三限三強”(限采深、限強度、限定員,強卸壓、強支護、強監測)防衝措施;是否嚴格執行生產組織通知單製度和衝擊危險區限員管理製度;中等及以上衝擊地壓危險的采煤工作麵是否采用遠距離供電供液。
5.衝擊地壓監測係統的布設安裝是否符合防衝設計、措施及國家標準;中等及以上衝擊危險區域的掘進工作麵和采煤工作麵上下出口或超前支護巷道、煤層鑽孔解危施工地點是否安設視頻監控。
(四)機電運輸方麵
1.機電設備是否按規定定期檢測檢驗,大型固定設備(通風、提升、運輸、壓風、排水)是否經有資質的檢測機構檢測檢驗合格;各項保護功能是否齊全,是否按要求對保護裝置進行定期試驗。
2.是否按照《國家煤礦安監局關於發布禁止井工煤礦使用的設備及工藝目錄(第四批)的通知》要求,對列入禁用的設備淘汰。
3.運輸設備製動裝置、信號裝置是否靈敏可靠;安全設施、連接裝置是否齊全;安全警示設施安裝是否規範。
4.帶式輸送機的輸送帶入井前是否經過第三方阻燃和抗靜電性能試驗;帶式輸送機防打滑、跑偏、堆煤、撕裂等保護及溫度、煙霧監測裝置是否靈敏可靠。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各地和煤炭企業要清醒認識當前煤礦安全生產形勢的嚴峻複雜性,把本次專項整治作為防控安全風險、消除事故隱患、tuidongmeikuanganquanzhuanxiangzhengzhisannianxingdongheanquanshengchandapaizhadezhongyaozhuashou,qieshijiaqiangzuzhilingdao,mingquezerenfengong,zhidinggongzuofangan,xihuazhengzhineirong。zhuyaofuzerenyaoqinziyanjiubushu、協調組織推動,采取明查暗訪、交叉檢查、專家檢查、上下結合檢查等有效方式,壓實工作責任,確保專項整治取得實效。
(二)luoshizhutizeren。meitanqiyeyaoyangeluoshianquanshengchanzhutizeren,jiaqiangduisuoshumeikuangdejianzhazhidao,zuzhimeikuanganzhaobentongzhideneirongheyaoqiu,quanmiankaizhanzizhazigai,duipaizhachudewentiyinhuanyilvnaru“兩個清單”,強化整改落實,嚴防同類問題隱患重複發生。凡是不能保證安全的煤礦或者采掘頭麵,必須堅決停工停產。
(三)嚴格監管執法。各地煤礦安全監管部門要按照省政府公示的《河南省煤礦安全分級屬地監管主體名單》開展日常監管工作。結合轄區煤礦重大安全風險預判,聚焦瓦斯、水、火、衝(chong)擊(ji)地(di)壓(ya)等(deng)重(zhong)大(da)災(zai)害(hai)防(fang)治(zhi),製(zhi)定(ding)檢(jian)查(zha)計(ji)劃(hua)和(he)檢(jian)查(zha)方(fang)案(an),全(quan)麵(mian)深(shen)入(ru)開(kai)展(zhan)監(jian)督(du)檢(jian)查(zha)。檢(jian)查(zha)發(fa)現(xian)重(zhong)大(da)事(shi)故(gu)隱(yin)患(huan)的(de),一(yi)律(lv)責(ze)令(ling)停(ting)產(chan)整(zheng)頓(dun)。省(sheng)工(gong)業(ye)和(he)信(xin)息(xi)化(hua)廳(ting)將(jiang)適(shi)時(shi)組(zu)織(zhi)開(kai)展(zhan)監(jian)督(du)檢(jian)查(zha)。
(四)強(qiang)化(hua)信(xin)息(xi)報(bao)送(song)。各(ge)單(dan)位(wei)主(zhu)要(yao)負(fu)責(ze)人(ren)為(wei)本(ben)單(dan)位(wei)專(zhuan)項(xiang)整(zheng)治(zhi)工(gong)作(zuo)的(de)第(di)一(yi)責(ze)任(ren)人(ren),要(yao)及(ji)時(shi)掌(zhang)握(wo)工(gong)作(zuo)進(jin)展(zhan)情(qing)況(kuang)並(bing)明(ming)確(que)一(yi)名(ming)聯(lian)絡(luo)員(yuan)。請(qing)各(ge)地(di)和(he)煤(mei)炭(tan)企(qi)業(ye)於(yu)5月24日前將聯絡員名單報省工業和信息化廳,每周四上午12時前報送本周專項整治開展情況總結及進展情況統計表、重大隱患明細表。
來源:河南省工業和信息化廳
編輯:楊珊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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