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原特鋼:關於控股股東延長股份鎖定期的公告
2026-04-16 04:13:36
關於控股股東延長股份鎖定期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會全體成員保證信息披露的內容真實、準確、完整,沒有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
經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核準,中原特鋼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或“中原特鋼”)重大資產置換及向中糧集團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中糧集團”)等發行股份購買中糧資本投資有限公司股權(以下簡稱“本次重組”)已經完成,新增股份已於2019年2月22日上市,具體內容詳見公司2019年2月20日刊登於巨潮資訊網的《中原特鋼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資產置換並發行股份購買資產暨關聯交易實施情況暨新增股份上市公告書》。
一、股份鎖定承諾情況
本次重組中,中糧集團出具了《關於認購股份鎖定期的承諾函》,主要承諾事項如下:
“1、本公司在本次重組中取得的中原特鋼非公開發行的股份,自該等股份發行完成之日起36個月內將不以任何方式轉讓,包括但不限於通過證券市場公開轉讓、協議轉讓或其它方式直接或間接轉讓;本次重組完成後6個月內如中原特鋼股票連續20個交易日的收盤價低於發行價,或者本次重組完成後6個月期末收盤價低於發行價的,本公司在本次重組中取得的中原特鋼股份將在上述鎖定期限基礎上自動延長6個月。
2、本公司在本次重組前已經持有的中原特鋼股份,自本次重組完成後12個月內將不以任何方式轉讓,包括但不限於通過證券市場公開轉讓、協議方式轉讓或其它方式直接或間接轉讓。本公司在中原特鋼中擁有權益的股份在本公司控製的不同主體之間進行轉讓不受前述12個月的限製。
3、本次重組完成後,在上述鎖定期內,本公司享有的中原特鋼送紅股、轉增股本等股份,亦遵守上述鎖定期的約定。
4、若本公司上述鎖定期承諾與證券監管機構的最新監管意見不相符,本公司將根據相關證券監管機構的監管意見進行相應調整。
5、上述鎖定期屆滿後,將按照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及深圳證券交易所的有關規定執行。”
二、股份鎖定承諾履行情況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股票存在連續20個交易日收盤價均低於本次重組的發行價10.84元/股的情況。根據上述承諾,中糧集團通過本次重組持有的1,107,428,293股新增股份的鎖定期,在36個月鎖定期限基礎上自動延長6個月,鎖定期為自2019年2月22日至2022年8月21日。
特此公告。
中原特鋼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
2019年6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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