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版《鋼鐵行業產能置換實施辦法》正式公布!
2026-04-16 11:54:34
5月6日,工業和信息化部印發修訂後的《鋼鐵行業產能置換實施辦法》(簡稱“《辦法》”),自6月1日起施行。
工信部對《辦法》進行解讀時表示,為避免個別項目打政策擦邊球,堅決杜絕新增鋼鐵產能,無論建設項目屬新建、改建、擴建還是“異地大修”等何種性質,隻要建設內容涉及煉鐵、煉鋼冶煉設備地點、型號、規模等任一變化的,須實施產能置換,簡言之,即“動設備、須置換”。
從《辦法》獲悉,大氣汙染防治重點區域嚴禁增加鋼鐵產能總量。未完成鋼鐵產能總量控製目標的省(區、市),不得接受其他地區出讓的鋼鐵產能。
《辦法》顯示,長江經濟帶地區禁止在合規園區外新建、擴建鋼鐵冶煉項目。大氣汙染防治重點區域置換比例不低於 1.5:1,其他地區置換比例不低於1.25:1。為鼓勵企業兼並重組,提高產業集中度,對完成實質性兼並重組(實現實際控股且完成法人或法人隸屬關係、股權關係、章程等工商變更)後取得的合規產能用於項目建設時,大氣汙染防治重點區域的置換比例可以不低於1.25:1,其他地區的置換可以不低於 1.1:1。
以下六種情形可實施等量置換:
(一)企業內部退出轉爐建設電爐且一並退出配套的燒 結、焦爐、高爐等設備項目的煉鋼產能。
(二)退出和建設冶煉設備均為電爐的項目。
(三)不改變冶煉設備類型、容量(積)、數量的廠區 內部技術改造項目。
(四)退出配套燒結、焦爐、高爐等設備建設氫冶金和 Corex、Finex、HIsmelt 等非高爐煉鐵項目的煉鐵產能。
(五)對利用回轉窯-礦熱爐-AOD 爐工藝生產不鏽鋼的 煉鋼產能。
(六)青海、西藏地區建設的鋼鐵冶煉項目。
《鋼鐵行業產能置換實施辦法》解讀
一、為什麼要修訂產能置換實施辦法?
產能置換是利用市場化和法製化手段推動鋼鐵工業供給側結構性改革、化解過剩產能的有效手段。《鋼鐵行業產能置換實施辦法》(工信部原〔2017〕337號)自2017年底發布實施以來,有效遏製了鋼鐵產能無序擴張,在化解過剩產能、調整產業布局、推動兼並重組、提升技術裝備水平、節能減排等方麵起到了積極推動作用。
但是,有關方麵也反映產能置換實施過程中存在一些問題,主要表現為:一是產能置換比例偏低,非重點地區沒有明確具體的置換比例要求,難以抑製產量不減反增問題;二是產能認定標準不統一,同一個爐型有備案、底單、測算、設計等產能口徑,置換過程中存在玩“數字遊戲”、打“擦邊球”等現象;三是全流程監管體係不健全,存在置換設備未及時拆除到位、“以停代關”問題,“畸形”爐容、“一爐多分”等現象;四是存在“僵屍企業”複活的風險,部分地方出於區域經濟發展需要和利益驅動,想方設法盤活本應出清的“僵屍企業”,導致實際產能增長。
為wei適shi應ying鋼gang鐵tie行xing業ye發fa展zhan新xin形xing勢shi,貫guan徹che新xin發fa展zhan理li念nian,構gou建jian新xin發fa展zhan格ge局ju,更geng好hao地di推tui動dong高gao質zhi量liang發fa展zhan,按an照zhao鋼gang鐵tie煤mei炭tan行xing業ye化hua解jie過guo剩sheng產chan能neng和he脫tuo困kun發fa展zhan工gong作zuo部bu際ji聯lian席xi會hui議yi安an排pai,我wo部bu對dui原yuan產chan能neng置zhi換huan實shi施shi辦ban法fa進jin行xing修xiu訂ding,出chu台tai了le《鋼鐵行業產能置換實施辦法》,自2021年6月1日起實施。
二、哪些鋼鐵項目建設必須實施產能置換?
明(ming)確(que)哪(na)些(xie)項(xiang)目(mu)建(jian)設(she)須(xu)實(shi)施(shi)置(zhi)換(huan)是(shi)開(kai)展(zhan)產(chan)能(neng)置(zhi)換(huan)工(gong)作(zuo)的(de)前(qian)提(ti)。為(wei)避(bi)免(mian)個(ge)別(bie)項(xiang)目(mu)打(da)政(zheng)策(ce)擦(ca)邊(bian)球(qiu),堅(jian)決(jue)杜(du)絕(jue)新(xin)增(zeng)鋼(gang)鐵(tie)產(chan)能(neng),無(wu)論(lun)建(jian)設(she)項(xiang)目(mu)屬(shu)新(xin)建(jian)、改建、擴建還是“異地大修”等何種性質,隻要建設內容涉及煉鐵、煉鋼冶煉設備地點、型號、規模等任一變化的,須實施產能置換,簡言之,即“動設備、須置換”。需要注意的是,按照《關於完善鋼鐵產能置換和項目備案工作的通知》(發改電〔2020〕19號),2020年1月24日之前未履行省級工業和信息化主管部門公示或公示後有異議的產能置換方案,須按照本辦法規定製定產能置換方案。
三、什麼類別的產能可以用於置換?
2016年各省級人民政府、國務院國資委向國務院報備的去產能實施方案中,列明了本地區現有鋼鐵企業冶煉設備清單及對應產能(以下簡稱“備案清單”)。備案清單是指導我們開展去產能工作的基礎,在備案清單內的產能、2016年及以後建成的合法合規產能均可用於置換,不在備案清單內的產能,不得用於置換。同時,對於不可用於置換的產能範圍,在原來“1個必須,6個不得”(即用於產能置換的冶煉設備必須在備案清單內,6種不得用於置換的情形)的基礎上,將“未重組或未清算的‘僵屍企業’產能”和“鐵合金產能”納入不能用於置換的產能範圍。
四、退出產能如何核定?
產能核定涉及退出和新建兩個方麵,是推動科學置換、公平置換的重要工作。新辦法中已有明確的核定標準。對於備案清單中出現的諸多冶煉裝備僅有1個產能數據問題,按照企業能容比(能容比=總產能/總爐容)計算,即按照爐容占比分配每台冶煉設備的產能。涉及“十三五”鋼鐵去產能任務的,需在產能總量中先行扣除已用於完成去產能任務的產能,再進行分配計算。
五、新建氫冶金和Corex、Finex、HIsmelt等非高爐煉鐵項目是否需要產能指標?
為嚴禁新增鋼鐵產能,鞏固去產能成果,新建氫冶金和Corex、Finex、HIsmelt等(deng)非(fei)高(gao)爐(lu)煉(lian)鐵(tie)項(xiang)目(mu)仍(reng)須(xu)嚴(yan)格(ge)執(zhi)行(xing)產(chan)能(neng)置(zhi)換(huan)政(zheng)策(ce),需(xu)要(yao)相(xiang)應(ying)的(de)煉(lian)鐵(tie)產(chan)能(neng)指(zhi)標(biao),新(xin)辦(ban)法(fa)給(gei)予(yu)上(shang)述(shu)冶(ye)金(jin)工(gong)藝(yi)差(cha)異(yi)化(hua)的(de)等(deng)量(liang)置(zhi)換(huan)支(zhi)持(chi)政(zheng)策(ce),鼓(gu)勵(li)行(xing)業(ye)綠(lv)色(se)低(di)碳(tan)發(fa)展(zhan)和(he)工(gong)藝(yi)技(ji)術(shu)創(chuang)新(xin)。
六、產能置換方案必須包含哪些內容?
為便於社會各界對產能置換工作的監督,杜絕產能置換不規範、不合理、不科學行為,本辦法進一步細化了產能置換方案要求。
一是增加了配套設施的公示公告,即建設項目必須將預處理及精煉設施的型號、數量和產能一並公示公告。比如配套建設的脫磷、脫硫預處理裝置,LF爐、RH爐等精煉設施。
二是完整保留了退出項目信息,即退出項目所在地區、企業名稱、退出的冶煉設備型號、數量和產能,以及拆除時間安排等;涉及跨省(區、市)產能置換,須附產能出讓公告。
三是增加了“同一冶煉設備原則上不得拆分出讓”的要求。對於確有必要拆分的,須明確拆分理由,並且最多不超過2家受讓企業,同時在產能出讓公告、產(chan)能(neng)置(zhi)換(huan)公(gong)示(shi)公(gong)告(gao)中(zhong)明(ming)確(que)所(suo)有(you)產(chan)能(neng)受(shou)讓(rang)方(fang)信(xin)息(xi)。對(dui)暫(zan)不(bu)能(neng)明(ming)確(que)受(shou)讓(rang)方(fang)的(de)產(chan)能(neng)須(xu)說(shuo)明(ming)原(yuan)因(yin)。需(xu)要(yao)注(zhu)意(yi)的(de)是(shi),後(hou)期(qi)受(shou)讓(rang)方(fang)對(dui)於(yu)受(shou)讓(rang)產(chan)能(neng)繼(ji)續(xu)出(chu)讓(rang)時(shi),拆(chai)分(fen)次(ci)數(shu)與(yu)原(yuan)始(shi)裝(zhuang)備(bei)對(dui)應(ying)產(chan)能(neng)首(shou)次(ci)出(chu)讓(rang)次(ci)數(shu)之(zhi)和(he)必(bi)須(xu)在(zai)2家以內,即每一台冶煉設備對應產能所涉及的過程周轉以及實際建設企業不得超過2家,以有效規範產能交易市場。
七、產能置換方案及建設項目必須要第三方評估嗎?
按照國家“放管服”改革思路,新辦法規定,產能置換方案的真實性、heguixingyijijianshexiangmudepijianyizhixingyoushengjigongyehexinxihuazhuguanbumenfuzeheshihejiandu,duidisanfangpinggubuzuoqiangzhixingyaoqiu。shengjigongyehexinxihuazhuguanbumenyekeweituojuyouyejinzhuanyejiajizixindengjidegongchengzixundanweikaizhanpinggu。
八、原產能置換方案如何處置和變更?
為了提高產能置換工作效率,促進產業政策的有效銜接和平穩過渡,對於2020年1月24rizhiqianyijinglvxingshengjigongyehexinxihuazhuguanbumengongshiqiewuyiyihuogonggaodechannengzhihuanfangan,yijiyiwanchengshengjigongyehexinxihuazhuguanbumenchannengchuranggonggaodekuashengzhuanyichanneng,keanyuanbanfajigongxinbuyuan〔2017〕337號文件繼續執行;對本辦法發布之後,按照原辦法已完成公示、gonggaodechannengzhihuanfanganxuyaojinxingbiangengde,yijianzhaoyuanbanfaweiwanchengshengjigongyehexinxihuazhuguanbumengongshide,junxuzunzhaobenbanfazhongxinkaizhanchannengzhihuangongzuo。
九、新建項目投產與置換產能退出如何銜接?
為了確保產能置換不新增鋼鐵產能,本辦法繼續堅持“建設項目投產前出讓方須拆除用於置換的退出設備,並使其不具備恢複生產條件”。同時,對於“一爐多分”的情況,明確建設項目投產時間以第一個建成投產項目的時間為準,對應設備必須按要求拆除到位。
為有效避免“批建不符”,特別是“批小建大”等違法違規行為,在建項目投產前,建設項目所在地省級工業和信息化主管部門應核實建設項目的設備型號、數量、channengdengxinxi,yuyigonggaochannengzhihuanfangandeyizhixing。genjugongzuoxuyao,yekeweituojuyouyejinzhuanyejiajizixindengjidegongchengzixundanweijinxingpinggu。duiyupijianbufukuodachannengdexingwei,youshengjigongyehexinxihuazhuguanbumenzelingqiyexianqizhenggai,zhenggaiweidaoweizhiqian,jianshexiangmubudetouchan。
十、未按要求實施產能置換如何處理?
weicujingefangguifanshishigangtiechannengzhihuangongzuo,gongyehexinxihuabujianghuitongxiangguanbumencaiquduozhongxingshiqianghuashizhongshihoujianguan,qianghuashehuigejiejiandu,zuzhigedidingqizizha,kaizhanbudingqichouzhadeng。
對發現未按要求實施產能置換、審核置換方案不嚴、落(luo)實(shi)產(chan)能(neng)置(zhi)換(huan)不(bu)到(dao)位(wei)等(deng)違(wei)反(fan)辦(ban)法(fa)的(de)情(qing)形(xing),從(cong)兩(liang)個(ge)層(ceng)麵(mian)進(jin)行(xing)處(chu)理(li),一(yi)是(shi)對(dui)鋼(gang)鐵(tie)產(chan)能(neng)置(zhi)換(huan)過(guo)程(cheng)中(zhong)存(cun)在(zai)弄(nong)虛(xu)作(zuo)假(jia)行(xing)為(wei)並(bing)導(dao)致(zhi)不(bu)良(liang)社(she)會(hui)影(ying)響(xiang)的(de)企(qi)業(ye)、設計谘詢單位和評估機構,依法依規實施聯合懲戒,追究相關責任;二是對審核把關不嚴、監督落實不到位的地區和中央企業,責令限期整改,情節嚴重的向全國通報,並依法依規追究相關責任。
附:《鋼鐵行業產能置換實施辦法》全文












來源:中國冶金報-中國鋼鐵新聞網
編輯:徐可可
相關文檔
版權說明
【1】 凡本網注明"來源:中國冶金報—中國鋼鐵新聞網"的所有作品,版權均屬於中國鋼鐵新聞網。媒體轉載、摘編本網所刊 作品時,需經書麵授權。轉載時需注明來源於《中國冶金報—中國鋼鐵新聞網》及作者姓名。違反上述聲明者,本網將追究其相關法律責任。
【2】 凡本網注明"來源:XXX(非中國鋼鐵新聞網)"的作品,均轉載自其它媒體,轉載目的在於傳遞更多信息,並不代表本網 讚同其觀點,不構成投資建議。
【3】 如果您對新聞發表評論,請遵守國家相關法律、法規,尊重網上道德,並承擔一切因您的行為而直接或間接引起的法律 責任。
【4】 如因作品內容、版權和其它問題需要同本網聯係的。電話:010—010-64411649
【2】 凡本網注明"來源:XXX(非中國鋼鐵新聞網)"的作品,均轉載自其它媒體,轉載目的在於傳遞更多信息,並不代表本網 讚同其觀點,不構成投資建議。
【3】 如果您對新聞發表評論,請遵守國家相關法律、法規,尊重網上道德,並承擔一切因您的行為而直接或間接引起的法律 責任。
【4】 如因作品內容、版權和其它問題需要同本網聯係的。電話:010—010-64411649
地址:北京市朝陽區安貞裏三區26樓 郵編:100029 電話:(010)64442120/(010)64442123 傳真:(010)64411645 電子郵箱:
中國冶金報/中國鋼鐵新聞網法律顧問:大成律師事務所 楊貴生律師 電話: Email:
中國鋼鐵新聞網版權所有,未經書麵授權禁止使用 京ICP備07016269號 京公網安備1101050203322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