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州市重汙染天氣應急預案(修編)
2026-04-16 07:49:13
1總則
1.1 編製目的
為(wei)有(you)效(xiao)應(ying)對(dui)重(zhong)汙(wu)染(ran)天(tian)氣(qi),建(jian)立(li)健(jian)全(quan)廣(guang)州(zhou)市(shi)突(tu)發(fa)環(huan)境(jing)事(shi)件(jian)應(ying)急(ji)機(ji)製(zhi),提(ti)高(gao)我(wo)市(shi)有(you)效(xiao)應(ying)對(dui)重(zhong)汙(wu)染(ran)天(tian)氣(qi)的(de)能(neng)力(li),緩(huan)解(jie)空(kong)氣(qi)汙(wu)染(ran)的(de)影(ying)響(xiang),保(bao)障(zhang)公(gong)眾(zhong)身(shen)體(ti)健(jian)康(kang),維(wei)護(hu)環(huan)境(jing)安(an)全(quan)和(he)社(she)會(hui)和(he)諧(xie)穩(wen)定(ding),製(zhi)定(ding)本(ben)預(yu)案(an)。
1.2 編製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汙染防治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國家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國務院《關於印發打贏藍天保衛戰三年行動計劃的通知》(國發〔2018〕22號)、《環境空氣質量標準》(GB3095-2012)、《環境空氣質量指數(AQI)技術規定(試行)》(HJ633-2012)、《城市大氣重汙染應急預案編製指南》(環辦函〔2013〕504號)、生態環境保護部辦公廳《關於印送〈關於推進重汙染天氣應急預案修訂工作的指導意見〉的函》(環辦大氣函〔2018〕875號)、生態環境部《關於加強重汙染天氣應對夯實應急減排措施的指導意見》(環辦大氣函〔2019〕648號)、生態環境部《重汙染天氣重點行業應急減排技術指南(2020年修訂版)》(環辦大氣函〔2020〕340號)、《廣東省大氣汙染防治條例》、廣東省突發事件總體應急預案、廣州市突發事件總體應急預案、《廣州市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廣州市突發事件預警信息發布管理規定》等。
1.3 適用範圍
本預案所稱重汙染天氣,是指根據《環境空氣質量指數(AQI)技術規定(試行)》(HJ633—2012),空氣質量指數(AQI)級別達到五級(重度汙染)及以上汙染程度,或需市人民政府負責協調應對的大氣汙染現象。
1.4 預案體係
本預案為《廣州市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體係的組成部分,是市級專項應急預案,統領全市重汙染天氣應急處置工作。下級方案包括:各區、開(kai)發(fa)區(qu)管(guan)委(wei)會(hui)和(he)市(shi)級(ji)相(xiang)關(guan)部(bu)門(men)編(bian)製(zhi)的(de)實(shi)施(shi)方(fang)案(an),市(shi)級(ji)相(xiang)關(guan)部(bu)門(men)督(du)導(dao)企(qi)業(ye)製(zhi)定(ding)的(de)操(cao)作(zuo)方(fang)案(an)。本(ben)預(yu)案(an)與(yu)下(xia)級(ji)方(fang)案(an)共(gong)同(tong)組(zu)成(cheng)廣(guang)州(zhou)市(shi)重(zhong)汙(wu)染(ran)天(tian)氣(qi)應(ying)急(ji)預(yu)案(an)體(ti)係(xi)。
1.5 工作原則
(1)以yi人ren為wei本ben,預yu防fang為wei主zhu。以yi保bao障zhang公gong眾zhong身shen體ti健jian康kang作zuo為wei重zhong汙wu染ran天tian氣qi應ying急ji響xiang應ying的de出chu發fa點dian,最zui大da程cheng度du預yu防fang和he減jian少shao重zhong汙wu染ran天tian氣qi對dui公gong眾zhong身shen體ti健jian康kang的de影ying響xiang。
(2)及時預警,快速響應。建立健全重汙染天氣監測預警平台,生態環境、氣象部門密切配合,做好環境空氣質量和氣象條件的監測預測工作,及時預警,快速響應。
(3)強化管理,統一領導。建立統一的應急管理係統,實現各部門、市區兩級的協調有序高效運轉。根據空氣汙染程度,實行分級響應。
(4)屬(shu)地(di)管(guan)理(li),部(bu)門(men)聯(lian)動(dong)。重(zhong)汙(wu)染(ran)天(tian)氣(qi)應(ying)對(dui)是(shi)突(tu)發(fa)事(shi)件(jian)應(ying)急(ji)管(guan)理(li)工(gong)作(zuo)的(de)重(zhong)要(yao)內(nei)容(rong),各(ge)級(ji)政(zheng)府(fu)是(shi)應(ying)對(dui)重(zhong)汙(wu)染(ran)天(tian)氣(qi)的(de)責(ze)任(ren)主(zhu)體(ti)。各(ge)相(xiang)關(guan)職(zhi)能(neng)部(bu)門(men)要(yao)分(fen)工(gong)負(fu)責(ze)、密切配合,建立健全應急聯動機製,形成應對重汙染天氣的合力。
2組織機構及職責
2.1 組織機構
成立廣州市重汙染天氣應急指揮部(以下簡稱市應急指揮部),總指揮由分管生態環境保護工作的市領導擔任,副總指揮由市政府分管生態環境保護工作的副秘書長、市生態環境局局長擔任。成員單位包括市委宣傳部、市生態環境局、教育局、工業和信息化局、公安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住房城鄉建設局、交通運輸局、水務局、農業農村局、衛生健康委、應急管理局、國資委、市場監管局、體育局、城市管理綜合執法局、港務局、林業園林局、氣象局、廣州海事局、廣州供電局、中國鐵路廣州局集團有限公司、廣州空港經濟區管委會、各區政府。
市應急指揮部下設辦公室和專家谘詢組。辦公室設在市生態環境局,由市委宣傳部,市生態環境局、氣象局組成,辦公室主任由市生態環境局局長兼任。專家谘詢組由大氣汙染防治、環境監測、氣象、衛生健康等方麵專家組成,由市應急指揮部辦公室召集。
成員單位及各相關部門按照各自職責製定本單位、本部門應急方案,並負責管理和實施。成員單位及各相關部門要建立應急聯係工作機製,保證信息通暢,做到信息共享;需要其他部門協助時,及時向市應急指揮部提出請求。
2.2 職責
2.2.1 市應急指揮部
(1)負責重汙染天氣應急預案的組織實施。
(2)負責指揮、組織、協調和督導各單位和各區落實重汙染天氣應急工作。
(3)負(fu)責(ze)及(ji)時(shi)向(xiang)市(shi)政(zheng)府(fu)報(bao)告(gao)應(ying)急(ji)處(chu)置(zhi)情(qing)況(kuang),提(ti)請(qing)市(shi)政(zheng)府(fu)向(xiang)省(sheng)大(da)氣(qi)重(zhong)汙(wu)染(ran)應(ying)急(ji)領(ling)導(dao)小(xiao)組(zu)辦(ban)公(gong)室(shi)報(bao)告(gao)重(zhong)汙(wu)染(ran)天(tian)氣(qi)應(ying)急(ji)情(qing)況(kuang),協(xie)調(tiao)周(zhou)邊(bian)地(di)區(qu)政(zheng)府(fu)實(shi)施(shi)汙(wu)染(ran)協(xie)同(tong)控(kong)製(zhi)。
(4)負責應急響應結束後組織各單位實施應急響應情況總結及評估。
2.2.2 市應急指揮部辦公室
(1)負責組織專家谘詢組對環境空氣質量進行應急會商。
(2)負責向市應急指揮部提出預警及應急響應啟動、調整、解除的建議,並報市政府決定。
(3)負責向各成員單位及各相關部門發布經市政府批準的預警及應急響應啟動、調整、解除等信息。
(4)負責組織向公眾發布健康防護信息,倡導社會各界自覺采取汙染減排行動。
(5)負責組織各相關成員單位製訂重汙染天氣應急專項方案。
(6)負責檢查各成員單位應急專項方案的製定情況、應急體係建設等情況,對各區、各單位應急措施的組織落實情況進行抽查。
(7)負責組織開展應急工作的公眾宣傳和教育。
2.2.3 成員單位
(1)市委宣傳部:協調媒體配合相關職能部門做好宣傳報道工作。
(2)市生態環境局:負責空氣質量的監測、會商、預報和信息發布;負責協調重點工業企業落實汙染減排措施並加強監管;負責動態更新應急減排措施項目清單並定期公布;督促各區組織企業製定和落實“一廠一策”實施方案;負責及時提醒公眾采取健康防護措施,倡導社會各界自覺采取汙染減排行動。
(3)市教育局:加強對在校學生重汙染天氣健康防護知識的宣傳,負責督促中小學、幼兒園及時接收重汙染天氣預警信息,當重汙染天氣達到黃色及以上預警時,中小學、幼兒園應停止組織室外集體活動。
(4)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協助市生態環境局落實應急重點企業停產限產措施;協助市生態環境局督促企業製定和落實“一廠一策”實施方案。
(5)市公安局:負責根據限行方案組織落實機動車單雙號限行等交通管理措施;負責協助落實重汙染天氣建築廢棄物運輸車輛禁行管理措施;負責製定燃放煙花爆竹管控措施。
(6)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負責督促技工院校及時接收重汙染天氣預警信息,當重汙染天氣達到黃色及以上預警時,技工院校應停止組織室外集體活動。
(7)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負責督促房屋建築工程落實揚塵汙染控製措施,動態更新應急減排房屋建築工地清單;負責協助落實重汙染天氣建築廢棄物運輸車輛禁行管理措施。
(8)市交通運輸局:負責加強公共交通運力調度組織,提高公共交通運能,做好公共交通應急疏運保障工作;督促公路客運站場、公交站場等重點區域和人員密集場所做好重汙染天氣預警信息的接收和傳播工作;負責督促交通建設工程落實揚塵汙染控製措施,動態更新應急減排交通建設工地清單。
(9)市水務局:負責牽頭督促水務建設工程落實揚塵控製措施,動態更新應急減排水務建設工程清單;負責協助落實重汙染天氣建築廢棄物運輸車輛禁行管理措施。
(10)市農業農村局:負責做好農作物秸稈綜合利用工作,減少露天焚燒現象。
(11)市衛生健康委:負責擬定健康防護指引,報市應急指揮部辦公室對外發布。
(12)市應急管理局:嚴格落實危險化學品企業的安全生產綜合監督管理,指導和督促重點汙染企業做好暫停、限產時的安全生產工作;協同市公安局指導和督促實施禁止燃放煙花爆竹措施。
(13)市國資委:負責協助市生態環境局督促應急減排國有企業落實停限產措施;協助市生態環境局督促國有企業製定和落實“一廠一策”實施方案。
(14)市市場監管局:加強對銷售燃油、生物質成型燃料企業的檢查,對產品質量違法企業依法處理。
(15)市體育局:負責製定實施重大群眾性戶外體育賽事重汙染天氣應急工作方案。
(16)市城市管理綜合執法局:負責製定道路保潔具體強化措施並組織、督促各級城市管理和綜合執法部門落實;負責督促違建拆除工程落實揚塵汙染控製措施;依法查處建築工地揚塵、占道燒烤、露天焚燒等違法行為;負責製定重汙染天氣建築廢棄物運輸車輛禁行管理措施;會同有關部門對建築廢棄物運輸等重型車輛停運情況進行檢查。
(17)市港務局:負責督促幹散貨碼頭堆場落實揚塵控製措施,動態更新應急減排幹散貨碼頭堆場清單;督促具備岸電設施的碼頭為到港船舶提供岸電;督促客運碼頭等人員密集場所做好重汙染天氣預警信息的接收和傳播工作,在嚴重汙染情況下開展港口船舶流量調控。
(18)市林業園林局:負責牽頭督促園林綠化工程落實揚塵控製措施,動態更新應急減排園林綠化工程清單;負責協助落實重汙染天氣建築廢棄物運輸車輛禁行管理措施。
(19)市氣象局:負責重汙染天氣的監測、預報,與市生態環境局共同進行空氣汙染預報會商;協助做好信息發布工作;擇機組織實施人工影響天氣作業。
(20)廣州海事局:負責船舶使用燃油含硫量的監督檢查;在嚴重汙染情況下,配合開展港口船舶流量調控等相關工作。
(21)廣州供電局:協助市工業和信息化局組織電力生產行業重點排汙企業落實重汙染天氣應急保障措施。
(22)中國鐵路廣州局集團有限公司:負責督促火車站等人員密集場所做好重汙染天氣預警信息的接收和傳播工作。
(23)廣州空港經濟區管委會:負責督促機場等人員密集場所做好重汙染天氣預警信息的接收和傳播工作。
(24)各區政府:負責參照廣州市重汙染天氣應急組織架構成立相應的應急指揮機構,製定實施方案,每年動態更新管轄範圍內的應急減排企業名單;組織區內企業製定和落實“一廠一策”實施方案;負責屬地應急措施的組織落實;組織各區範圍內的農作物秸稈禁燒監管工作。
3預測預警
3.1 監測與會商
3.1.1 監測
(1)市生態環境局負責空氣質量監測信息的收集、統計分析、預報和報告。
(2)市氣象局負責環境空氣重汙染氣象資料信息的收集、統計分析、預報和報告。
(3)市生態環境局和市氣象局實施資料共享。
3.1.2 會商
市(shi)生(sheng)態(tai)環(huan)境(jing)局(ju)和(he)市(shi)氣(qi)象(xiang)局(ju)應(ying)建(jian)立(li)健(jian)全(quan)日(ri)常(chang)會(hui)商(shang)研(yan)判(pan)機(ji)製(zhi),預(yu)測(ce)未(wei)來(lai)可(ke)能(neng)發(fa)生(sheng)重(zhong)汙(wu)染(ran)天(tian)氣(qi)時(shi),及(ji)時(shi)發(fa)起(qi)應(ying)急(ji)會(hui)商(shang)。當(dang)預(yu)測(ce)出(chu)現(xian)符(fu)合(he)重(zhong)汙(wu)染(ran)天(tian)氣(qi)預(yu)警(jing)條(tiao)件(jian)的(de)天(tian)氣(qi)時(shi),及(ji)時(shi)向(xiang)市(shi)重(zhong)汙(wu)染(ran)天(tian)氣(qi)應(ying)急(ji)指(zhi)揮(hui)部(bu)辦(ban)公(gong)室(shi)提(ti)出(chu)預(yu)警(jing)建(jian)議(yi)。重(zhong)汙(wu)染(ran)天(tian)氣(qi)期(qi)間(jian),加(jia)密(mi)會(hui)商(shang)頻(pin)次(ci),必(bi)要(yao)時(shi)請(qing)專(zhuan)家(jia)組(zu)共(gong)同(tong)參(can)與(yu)會(hui)商(shang),及(ji)時(shi)提(ti)出(chu)調(tiao)整(zheng)、解除預警的建議。
3.2 預警
3.2.1 預警分級
按照生態環境部關於全國重汙染天氣預警分級標準有關規定,依據空氣質量預測結果,以空氣質量指數(AQI)日均值為指標,按連續24小時(可以跨自然日)均值計算,將重汙染天氣預警分為3個級別,由輕到重依次為黃色預警、橙色預警、紅色預警。
黃色預警:預測AQI日均值>200將持續2天(48小時)及以上,且未達到高級別預警條件。
橙色預警:預測AQI日均值>200將持續3天(72小時)及以上,且未達到高級別預警條件。
紅色預警:預測AQI日均值>200將持續4天(96小時)及以上,且預測AQI日均值>300將持續2天(48小時)及以上;或預測AQI日均值達到500。
當預測AQI日均值>200持續1天(24小時),隨空氣質量預報信息發布健康防護提示性信息。
3.2.2 預警發布
預警信息發布遵循“歸口管理、統一發布、快速傳播”的原則,按照《廣州市突發事件預警信息發布管理規定》執行。
市(shi)應(ying)急(ji)指(zhi)揮(hui)部(bu)辦(ban)公(gong)室(shi)根(gen)據(ju)預(yu)測(ce)與(yu)專(zhuan)家(jia)會(hui)商(shang)結(jie)果(guo),對(dui)可(ke)能(neng)發(fa)生(sheng)重(zhong)汙(wu)染(ran)天(tian)氣(qi)預(yu)警(jing)的(de),向(xiang)市(shi)應(ying)急(ji)指(zhi)揮(hui)部(bu)提(ti)出(chu)預(yu)警(jing)等(deng)級(ji)及(ji)預(yu)警(jing)信(xin)息(xi)發(fa)布(bu)建(jian)議(yi),報(bao)市(shi)政(zheng)府(fu)同(tong)意(yi)後(hou),統(tong)一(yi)通(tong)過(guo)氣(qi)象(xiang)部(bu)門(men)建(jian)設(she)和(he)管(guan)理(li)的(de)預(yu)警(jing)信(xin)息(xi)發(fa)布(bu)係(xi)統(tong)向(xiang)社(she)會(hui)發(fa)布(bu)預(yu)警(jing)信(xin)息(xi)。預(yu)警(jing)信(xin)息(xi)內(nei)容(rong)包(bao)括(kuo)開(kai)始(shi)預(yu)警(jing)時(shi)間(jian)、空氣質量指數等級和空氣汙染持續時間,以及針對不同人群的健康保護和出行建議,特別是提醒易感人群做好防護等。
當空氣汙染不斷加重達到更嚴重級別時,報市政府同意後及時提升預警級別;當空氣汙染已減輕或消除,報市政府同意後降低預警級別或者解除預警。
3.2.3 預警等級調整和預警解除
當預測發生前後兩次重汙染過程,且間隔時間未達到解除預警條件時,應當按一次重汙染過程計算,從高級別啟動預警;當監測空氣質量已經達到嚴重汙染,且預測未來24小時內不會有明顯改善時,應當根據實際汙染情況及時調整到相應級別的預警;當空氣質量改善到相應級別預警啟動標準以下,且預測將持續36小時以上時,可以降低預警級別,並提前發布信息。
當監測預測空氣質量改善將降至或已降至黃色預警條件以下,且預測將持續36小時以上時,市應急指揮部辦公室向市應急指揮部提出解除預警建議信息。
3.2.4 區域應急聯動
當(dang)接(jie)到(dao)省(sheng)級(ji)或(huo)區(qu)域(yu)空(kong)氣(qi)質(zhi)量(liang)預(yu)測(ce)預(yu)報(bao)中(zhong)心(xin)發(fa)布(bu)的(de)區(qu)域(yu)預(yu)警(jing)提(ti)示(shi)信(xin)息(xi)後(hou),若(ruo)我(wo)市(shi)汙(wu)染(ran)程(cheng)度(du)超(chao)過(guo)區(qu)域(yu)預(yu)警(jing)等(deng)級(ji),按(an)照(zhao)實(shi)際(ji)情(qing)況(kuang)發(fa)布(bu)預(yu)警(jing)信(xin)息(xi)並(bing)啟(qi)動(dong)相(xiang)應(ying)等(deng)級(ji)的(de)應(ying)急(ji)響(xiang)應(ying);若我市汙染程度未達到區域預警等級,按照省級或區域空氣質量預測預報中心通報的預警提示等級發布預警信息。
3.3 預警措施
3.3.1黃色預警措施
市應急指揮部辦公室應及時通過氣象部門建設和管理的預警信息發布係統向社會公眾、新聞媒體發布預警信息。
3.3.2橙色、紅色預警措施
在采取黃色預警措施的基礎上,成員單位及各區政府值班人員24小時上崗,保持通訊暢通,市生態環境局、氣象局會同有關專家加強空氣質量預測預報會商,預報空氣質量變化趨勢,預測環境空氣重度或以上汙染可能發生的時間、地點、fanweiheqiangdu,tichucuoshijianyi,bingjishixiangshizhengfujishengdaqizhongwuranyingjilingdaoxiaozubangongshibaogaoxiangguanxinxi,youshitufashijianyujingxinxifabuzhongxinzengjiaxiangshehuigongzhongfabutonggaodepinci。
市教育局、市衛生健康委、市體育局、廣州空港經濟區管委會、市交通運輸局、市港務局及中國鐵路廣州局集團有限公司、市林業園林局分別負責督促學校及幼兒園、醫院、體育場(館)、機場、車站、碼頭、市屬公園景區(點)等重點區域和人員密集場所做好重汙染天氣預警信息的接收和傳播工作。
4應急響應
4.1 響應分級
應急響應分為Ⅲ級、Ⅱ級、Ⅰ級等3個等級,對應黃色、橙色、紅色預警。重大活動空氣質量保障或特殊季節空氣質量管控期間,根據空氣質量保障的需要,經市政府領導同意可提高應急響應級別。
應急響應內容包括強製性汙染減排措施、倡議性汙染減排措施和健康防護措施。
4.2 應急響應啟動
預警信息發布後,即時啟動對應等級的應急響應。由市應急指揮部辦公室向成員單位、相關部門、shehuigongzhongjixinwenmeitifabuyingjixiangyingqidongxinxi,bingtongbaoqidongduiyingdengjidexiangyingcuoshi,binggenjuzhongwurantianqibianhuaqingkuangjishixiangshengdaqizhongwuranyingjilingdaoxiaozubangongshibaogaoguangzhoushiyingduihuanjingkongqizhongwurandeyingjixiangyingqingkuang,bingtiqingxietiaoxiangguanchengshixietongjianpai,jianshaoquyuwuran。
4.3 響應措施
(1)各區應逐個排查本行政區域內工業源、移動源、揚塵源等各類汙染源,摸清汙染排放實際情況,明確應急減排項目清單,可根據實際執行情況,於每年7月底前調整應急減排清單,並報市應急指揮部辦公室。
(2)細化企業“一廠一策”實施方案。重點企業減排操作方案要包含企業基本情況、主要生產工藝流程、主要涉氣產汙環節及汙染物排放情況,並載明不同級別預警等級下的應急減排措施,明確具體的停產生產線及工藝環節,並製定“公示牌”,安裝在廠區入口等顯要位置。對於簡易工序或重汙染預警期間實施全廠、整條生產線停產和輪流停產的工業企業,可隻製“公示牌”。
(3)在保障城市正常運行的前提下,實施Ⅲ級、Ⅱ級、Ⅰ級應急響應的減排措施,確保二氧化硫、煙(粉)塵、氮氧化物、揮發性有機物減排比例應分別達到全社會排放量占比的10%、20%和30%以上;可根據本地汙染物排放構成調整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減排比例,但二者比例之和不低於總體要求。
4.3.1 Ⅲ級應急響應措施
4.3.1.1 強製性減排措施
(1)機動車限行。在本市行政區域內建築廢棄物運輸車輛禁止上路行駛(清潔能源汽車除外);除保障城市正常生產、生活的機動車外,對本市行政區域內國三排放階段的中型、重型柴油貨車限行。強化對重點路段重型柴油貨車、高排放車輛的尾氣排放路檢和專項執法檢查。
(2)強化企業排放控製。對納入重汙染天氣黃色預警期間工業企業停產限產名單的企業實施停產限產措施。責令未完成揮發性有機物(VOCs)排放控製整改工作的企業停止涉VOCs工序,揮發性有機物排放重點企業和區域停止各類開停車、放空作業。開展工業聚集區周邊各類大氣汙染排放源的專項執法檢查,強化對涉工業鍋爐、爐窯重點排放企業以及VOCs 重點監管企業等應急監管企業停、限產措施落實情況及汙染治理設施運行情況的監督監測,確保汙染管控措施落實到位。
(3)qianghuajiayouzhanyouqipaifangjianguan。jiaqiangshiquneijiayouzhanyouqihuishousheshiyunyingqingkuangdejiandujianzha,zantingyouqihuishousheshibufuheguifanyaoqiudejiayouzhanyunying,jinxingxiangyingzhenggai。
(4)強化工地汙染控製。除市政基礎設施和公共設施、應急搶險工程、救災、因施工工藝要求混凝土澆築不宜留施工縫等工程項目外,其他建設工程停止混凝土攪拌、土石方開挖、拆除施工、餘泥渣土建築垃圾清運,暫停含有揮發性有機溶劑的噴塗和粉刷等作業。施工工地灑水降塵頻次每日至少增加1次。加強停止施工和灑水降塵執法檢查。
(5)qianghuadaoluyangchenzhili。zengjiaquanshidaoluqingsaobaojieshijian,zaiyuanlaizuoyeguifandejichushanggenjudaolushijiqingkuang,shidangzengjiasashuizuoyepinci,caiqucuoshiquebaozhongdianjiankongdaolulumianbaochiweishi。jiaqianggongyejujiqu、城鄉結合部(城中村)道路衛生保潔力度。
(6)港口碼頭防塵。易產生揚塵汙染的物料碼頭停止作業,並采取措施有效防治揚塵,加強監管。
(7)禁燃。全麵禁止銷售燃放煙花爆竹。
(8)禁燒。禁止露天燒烤和露天焚燒。
4.3.1.2 倡議性減排措施
(1)倡導使用低排放原輔材料及燃料。燃煤電廠、工業鍋爐使用預先儲存的優質、低灰份和低硫含量燃料。
(2)倡導民用源減排。倡導停止一切裝修、噴漆等民用排放揮發性有機化合物行為。
(3)倡導公交出行、錯峰上下班。倡導公眾盡量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出行,減少汽車上路行駛;有條件的單位和企業主動錯峰上下班行動。
(4)倡導過境車輛繞行。引導過境車輛避開主城區行駛。
(5)倡導船舶減排。倡導進入廣州市港區和航道的船舶使用低硫燃料,靠岸船舶盡量采用岸電。
4.3.1.3 健康防護措施
發布健康指引。對相應敏感人群發布健康防護指引。
4.3.2 Ⅱ級應急響應措施
4.3.2.1 強製性減排措施
(1)機動車限行。在本市行政區域內建築廢棄物運輸車輛禁止上路行駛(清潔能源汽車除外);除保障城市正常生產、生sheng活huo的de機ji動dong車che外wai,對dui國guo二er及ji以yi下xia汽qi油you車che和he國guo三san柴chai油you車che限xian行xing。對dui大da型xing企qi業ye和he物wu流liu園yuan區qu,保bao留liu國guo五wu及ji以yi上shang排pai放fang標biao準zhun車che輛liang進jin行xing必bi要yao的de貨huo物wu運yun輸shu。國guo四si及ji以yi下xia排pai放fang標biao準zhun的de港gang口kou集ji疏shu運yun車che輛liang暫zan停ting進jin出chu港gang區qu(運輸民生保障物質除外)。加強對重點路段、城市主幹道、主要交通節點貨運車輛的抽檢和查處力度。
(2)強化企業排放控製。對納入重汙染天氣橙色預警期間工業企業停產限產名單的企業實施停產限產措施。責令未完成VOCs排放控製整改工作的企業停止涉VOCs工序;揮發性有機物排放重點企業和區域停止各類開停車、fangkongzuoye。jiaqiangduiyingjijianguanqiyejiankonghexunzha。jiaqiangduichengshijianchengqujigongyejujiquzhoubiangeleidaqiwuranpaifangyuandezhuanxiangzhifajianzha,qianghuaduishegongyeguolu、爐窯重點排放企業以及VOCs重點監管企業等應急監管企業停、限產措施落實情況及汙染治理設施運行情況的監督監測,確保汙染管控措施落實到位。
(3)qianghuajiayouzhanyouqipaifangjianguan。jiaqiangshiquneijiayouzhanyouqihuishousheshiyunyingqingkuangdejiandujianzha,zantingyouqihuishousheshibufuheguifanyaoqiudejiayouzhanyunying,jinxingxiangyingzhenggai。城市建成區儲油庫、加油站8時至18時停止卸油作業。
(4)強化工地汙染控製。除市政基礎設施和公共設施、應急搶險工程、救災、因施工工藝要求混凝土澆築不宜留施工縫等工程項目外,其他建設工程停止爆破、破碎、混凝土攪拌、土石方開挖、拆除施工、餘(yu)泥(ni)渣(zha)土(tu)建(jian)築(zhu)垃(la)圾(ji)清(qing)運(yun),暫(zan)停(ting)含(han)有(you)揮(hui)發(fa)性(xing)有(you)機(ji)溶(rong)劑(ji)的(de)噴(pen)塗(tu)和(he)粉(fen)刷(shua)等(deng)作(zuo)業(ye)。市(shi)政(zheng)基(ji)礎(chu)設(she)施(shi)和(he)公(gong)共(gong)設(she)施(shi)等(deng)重(zhong)點(dian)項(xiang)目(mu)合(he)理(li)調(tiao)整(zheng)施(shi)工(gong)程(cheng)序(xu),減(jian)少(shao)揚(yang)塵(chen)汙(wu)染(ran)。加(jia)大(da)施(shi)工(gong)工(gong)地(di)灑(sa)水(shui)降(jiang)塵(chen)頻(pin)次(ci)每(mei)日(ri)至(zhi)少(shao)增(zeng)加(jia)兩(liang)次(ci)。加(jia)強(qiang)停(ting)止(zhi)施(shi)工(gong)和(he)灑(sa)水(shui)降(jiang)塵(chen)執(zhi)法(fa)檢(jian)查(zha)。
(5)強化非道路移動機械汙染控製。施工工地、工業企業廠區和工業園區內應停止使用國二及以下非道路移動機械(清潔能源和緊急檢修作業機械除外)。
(6)強qiang化hua道dao路lu揚yang塵chen治zhi理li。增zeng加jia全quan市shi道dao路lu清qing掃sao保bao潔jie時shi間jian,在zai原yuan來lai作zuo業ye規gui範fan的de基ji礎chu上shang根gen據ju道dao路lu實shi際ji情qing況kuang,適shi當dang增zeng加jia灑sa水shui作zuo業ye頻pin次ci,采cai取qu措cuo施shi確que保bao重zhong點dian監jian控kong道dao路lu路lu麵mian保bao持chi微wei濕shi;散裝建築材料、工程渣土、建築垃圾運輸車輛停止上路行駛。進一步加強城市主幹道、工業聚集區、城鄉結合部(城中村)等區域衛生保潔力度,適時增加濕法作業頻次和吸掃作業力度。
(7)港口碼頭防塵。易產生揚塵汙染的物料碼頭停止作業,並采取措施有效防治揚塵,加強監管。
(8)禁燃。全麵禁止銷售燃放煙花爆竹。
(9)禁燒。禁止露天燒烤和露天焚燒。
4.3.2.2 倡議性減排措施
(1)倡導使用優質燃料。燃煤電廠、工業鍋爐使用預先儲存的優質、低di灰hui份fen和he低di硫liu含han量liang燃ran料liao。倡chang導dao減jian少shao燃ran煤mei電dian廠chang煤mei炭tan消xiao耗hao。在zai保bao證zheng電dian力li供gong應ying平ping衡heng和he電dian網wang安an全quan的de前qian提ti下xia,電dian力li調tiao度du機ji構gou可ke合he理li調tiao控kong燃ran煤mei機ji組zu負fu荷he率lv,壓ya減jian煤mei電dian機ji組zu發fa電dian量liang,減jian少shao煤mei炭tan消xiao耗hao。
(2)倡導民用源減排。倡導停止一切裝修、噴漆等民用排放揮發性有機化合物行為。
(3)倡導公交出行、錯峰上下班。倡導公眾盡量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出行,減少汽車上路行駛;有條件的單位和企業主動錯峰上下班行動。
(4)倡導過境車輛繞行。引導過境車輛避開主城區行駛。
(5)倡導船舶減排。倡導進入廣州市港區和航道的船舶使用低硫燃料,靠岸船舶盡量采用岸電;呼籲港口減少進港船舶,遠洋貨運輪船暫停外海錨地,內河減少貨運船隻通行。
(6)擇機人工影響天氣。擇機采取人工影響局部天氣措施,降低大氣汙染物濃度。
4.3.2.3 健康防護措施
發布健康指引。對相應敏感人群發布健康防護指引。
4.3.3 Ⅰ級應急響應措施
4.3.3.1強製性減排措施
(1)機動車限行。在本市行政區域內建築廢棄物運輸車輛禁止上路行駛(清潔能源汽車除外);除保障城市正常生產、生活的機動車外,對國二及以下汽油車和國三柴油車限行,對其他機動車(含臨時號牌,純電動汽車除外)實shi行xing單dan雙shuang號hao限xian行xing。對dui大da型xing企qi業ye和he物wu流liu園yuan區qu,保bao留liu國guo五wu及ji以yi上shang排pai放fang標biao準zhun車che輛liang進jin行xing必bi要yao的de貨huo物wu運yun輸shu。國guo四si及ji以yi下xia排pai放fang標biao準zhun的de港gang口kou集ji疏shu運yun車che輛liang暫zan停ting進jin出chu港gang區qu(運輸民生保障物質除外)。城市重點用車企業不得允許運輸車輛進出廠(保證安全生產運行的達到國五及以上排放標準的車輛除外)。加強對重點路段、城市主幹道、主要交通節點貨運車輛的抽檢和查處力度。
(2)強化企業排放控製。對納入重汙染天氣紅色預警期間工業企業停產限產名單的企業實施停產限產措施。責令未完成VOCs排放控製整改工作的企業停止涉VOCs工序。揮發性有機物排放重點企業和區域停止各類開停車、放空作業;對於揮發性有機物減排,對包裝印刷、製鞋、家具製造、人造板製造、工業塗裝、橡膠和塑料製品及塗料、油墨、膠粘劑製造企業涉VOCs排放工序實施停產;在(zai)保(bao)證(zheng)電(dian)力(li)供(gong)應(ying)平(ping)衡(heng)和(he)電(dian)網(wang)安(an)全(quan)的(de)前(qian)提(ti)下(xia),電(dian)力(li)調(tiao)度(du)機(ji)構(gou)應(ying)合(he)理(li)調(tiao)控(kong)燃(ran)煤(mei)機(ji)組(zu)負(fu)荷(he)率(lv),壓(ya)減(jian)煤(mei)電(dian)機(ji)組(zu)發(fa)電(dian)量(liang),減(jian)少(shao)煤(mei)炭(tan)消(xiao)耗(hao)。進(jin)一(yi)步(bu)強(qiang)化(hua)城(cheng)市(shi)建(jian)成(cheng)區(qu)及(ji)工(gong)業(ye)聚(ju)集(ji)區(qu)周(zhou)邊(bian)各(ge)類(lei)大(da)氣(qi)汙(wu)染(ran)排(pai)放(fang)源(yuan)的(de)專(zhuan)項(xiang)執(zhi)法(fa)檢(jian)查(zha),強(qiang)化(hua)對(dui)涉(she)工(gong)業(ye)鍋(guo)爐(lu)、爐窯重點排放企業以及VOCs 重點監管企業等應急監管企業停、限產措施落實情況及汙染治理設施運行情況的監督監測,確保汙染管控措施落實到位。水泥粉磨站、混凝土攪拌站和砂漿攪拌站全麵停止生產(具備全封閉且不進行原料運輸或涉及重大民生工程、安全生產及應急搶險任務除外)。
(3)qianghuajiayouzhanyouqipaifangjianguan。jiaqiangshiquneijiayouzhanyouqihuishousheshiyunyingqingkuangdejiandujianzha,zantingyouqihuishousheshibufuheguifanyaoqiudejiayouzhanyunying,jinxingxiangyingzhenggai。城市建成區儲油庫、加油站8時至18時停止卸油作業;城市建成區加油站優化調整日間加油時間。
(4)強化工地汙染控製。除應急搶險工程外,其他一切露天拆除、施工工地產生揚塵、餘泥渣土建築垃圾清運、hanyouhuifaxingyoujirongjidepentuhefenshuadezuoyezanting。jiadashigonggongdisashuijiangchenpincimeirizhishaozengjialiangci,quanmianluoshifugai,quebaobuqichen,tingzhiyunshuchelianghegongchengjixiezuoye。jiaqiangtingzhishigonghesashuijiangchenzhifajianzha。
(5)強化非道路移動機械汙染控製。燃油工程機械、港作機械、農業機械(農作物搶收搶種期間除外)、林業機械、園林機械全部停用。
(6)強qiang化hua道dao路lu揚yang塵chen治zhi理li。增zeng加jia全quan市shi道dao路lu清qing掃sao保bao潔jie時shi間jian,在zai原yuan來lai作zuo業ye規gui範fan的de基ji礎chu上shang根gen據ju道dao路lu實shi際ji情qing況kuang,適shi當dang增zeng加jia灑sa水shui作zuo業ye頻pin次ci,采cai取qu措cuo施shi確que保bao重zhong點dian監jian控kong道dao路lu路lu麵mian保bao持chi微wei濕shi;散裝建築材料、工程渣土、建築垃圾運輸車輛停止上路行駛。進一步加強城市主幹道、工業聚集區、城鄉結合部(城中村)等區域衛生保潔力度,適時增加濕法作業頻次和吸掃作業力度。
(7)港口碼頭防塵、減排。易產生揚塵汙染的物料碼頭停止作業,並采取措施有效防治揚塵,加強監管。
(8)禁止船舶的原油洗艙、驅氣作業。有岸電使用條件的船舶必須使用岸電,嚴禁使用船電。
(9)禁燃。全麵禁止銷售燃放煙花爆竹。
(10)禁燒。禁止露天燒烤和露天焚燒。
(11)民用源減排。停止產生主要影響的民用排放揮發性有機化合物行為。
4.3.3.2 倡議性減排措施
(1)倡導使用優質燃料。燃煤電廠、工業鍋爐使用預先儲存的優質、低灰份和低硫含量燃料。
(2)倡導公交出行、錯峰上下班。倡導公眾盡量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出行,減少汽車上路行駛;公眾自覺減少白天車輛加油;有條件的單位和企業主動錯峰上下班行動。
(3)倡導過境車輛繞行。引導過境車輛避開主城區行駛。
(4)倡導船舶減排。倡導進入廣州市港區和航道的船舶使用低硫燃料,靠岸船舶盡量采用岸電;呼籲港口減少進港船舶,遠洋貨運輪船暫停外海錨地,內河減少貨運船隻通行。
(5)擇機人工影響天氣。擇機采取人工影響局部天氣措施,降低大氣汙染物濃度。
4.3.3.3 健康防護措施
發布健康指引。對相應敏感人群發布健康防護指引。
4.4 響應終止
4.4.1 應急響應結束的條件
當空氣質量持續好轉,且預測將持續36小時以上不再達到黃色預警條件時。
4.4.2應急響應結束的程序
(1)市應急指揮部辦公室向市應急指揮部提出結束應急響應建議,報市政府決定結束應急響應;
(2)由市應急指揮部辦公室向成員單位、相關部門、社會公眾及新聞媒體發布應急響應結束信息,市委宣傳部協助協調媒體做好相關新聞報道工作。
5應急評估
5.1 實時評估
應急響應啟動後,市應急指揮部應組織就應急措施的減排效果、環境質量改善效果、社會經濟影響等進行簡易程序評估。
5.2 總結評估
應急響應結束後,市應急指揮部組織相關部門對本次應急響應進行及時總結。總結的內容主要包括:
(1)本次重汙染天氣的成因;
(2)采集應急響應措施實施情況信息,分析響應措施的實際效果及產生的社會影響;
(3)應急響應措施的實施是否到位;
(4)應急響應措施在實際操作過程中遇到的問題,有否需要改進的地方。
適時整理全年重汙染天氣應急情況,內容包括重汙染天氣發生的頻次、應急響應措施及取得的工作經驗與成效等。
6信息發布
6.1 信息類型
主要包括環境空氣質量現狀和預報數據、預警信息、應ying急ji響xiang應ying信xin息xi以yi及ji健jian康kang提ti示shi信xin息xi等deng。當dang達da到dao發fa布bu健jian康kang防fang護hu提ti示shi性xing信xin息xi條tiao件jian或huo以yi上shang時shi,由you市shi生sheng態tai環huan境jing局ju與yu市shi氣qi象xiang局ju聯lian合he發fa布bu環huan境jing氣qi象xiang快kuai報bao到dao市shi政zheng府fu及ji成cheng員yuan單dan位wei。
6.2 信息發布程序
環境空氣質量現狀數據由市生態環境局通過網站及新聞媒體發布。
環境空氣質量預報數據由市生態環境局與市氣象局進行應急會商後統一發布。
yujingxinxijinghuishanghou,youshiyingjizhihuibubangongshibaoshizhengfutongyi,tongyitongguoqixiangbumenjiansheheguanlideyujingxinxifabuxitongxiangshehuifabuyujingxinxi,shiweixuanchuanbuxiezhuxietiaomeitizuohaoxiangguanxinwenbaodaogongzuo。
應急響應信息由市應急指揮部辦公室向成員單位、相關部門、社會公眾及新聞媒體發布,市委宣傳部協助協調媒體做好相關新聞報道工作。
7應急保障
7.1 人力資源保障
市應急指揮部成員單位要建立重汙染天氣應急響應隊伍;要加強環境應急隊伍的建設,提高應對重汙染天氣的能力。
7.2 監測與預警能力保障
shishengtaihuanjingjufuzeanzhaoguojiayaoqiujianlijianquanquanshikongqizhiliangzidongjiancewang,wanshankongqizhiliangxinxifabupingtai,yushiqixiangjulianhekaizhanhuanjingkongqizhiliangyubaoyujing,tigaoyuceyujingnengli。
7.3 其他保障
市有關部門應將重汙染天氣應急經費列入本部門年度部門預算,並由市財政部門審核後安排。
市生態環境局和市應急指揮部成員單位要建立和完善環境安全應急指揮通信係統。配備必要的有線、無線通信器材,確保應急聯絡暢通。市應急指揮部成員單位應確定1名負責人和聯絡員,並保持24小時通信暢通。
市生態環境局建立和完善空氣汙染預警係統,確保在啟動預警前、事件發生後相關環境專家能迅速到位,為指揮決策提供服務。
8監督管理
8.1 應急宣傳教育
市、quxuanchuanbumenfuzeyujingtiaojianxiadeyingjixuanchuan,zuzhixiangguandanweijimeitiyijuyingjiyuan,quanmianxuanchuanzhongwurantianqiyujingxinxiheyingjixiangyingcuoshi,miqieguanzhuyulundongtai,jishizhengmianyindaoyulun,huiyingshehuiguanqie,tigaoshiminduijiangdidaqiwuran、促進空氣質量改善的認識,引導社會各界自覺采取汙染減排措施,共同承擔防治大氣汙染的社會責任。
8.2 應急培訓
市、區(qu)政(zheng)府(fu)負(fu)責(ze)建(jian)立(li)健(jian)全(quan)重(zhong)汙(wu)染(ran)天(tian)氣(qi)應(ying)急(ji)預(yu)案(an)培(pei)訓(xun)製(zhi)度(du),根(gen)據(ju)應(ying)急(ji)預(yu)案(an)職(zhi)責(ze)分(fen)工(gong),製(zhi)定(ding)培(pei)訓(xun)計(ji)劃(hua)。市(shi)指(zhi)揮(hui)部(bu)成(cheng)員(yuan)單(dan)位(wei)應(ying)對(dui)各(ge)自(zi)職(zhi)責(ze)落(luo)實(shi)和(he)監(jian)管(guan)方(fang)式(shi)進(jin)行(xing)培(pei)訓(xun),確(que)保(bao)應(ying)急(ji)期(qi)間(jian)監(jian)督(du)執(zhi)法(fa)到(dao)位(wei);相關企事業單位對各自所需實施的應急措施進行技術培訓,確保各項應急措施安全、有效、全麵落實。
8.3 應急演練
市、區政府應定期組織預案演練,明確演練目的、方式、參與人員、內容、規則以及場景等,重點檢驗重汙染天氣預警信息發布、應急響應措施落實、監督檢查執行等情況,演練後要及時進行總結評估,提出改進建議,完善應急措施和機製。
8.4 監督考核
gequzhengfuyingjianlizhongwurantianqiyingjiyuantixi,shiyouguanzhinengbumenyingzhidingbenbumenzhongwurantianqiyingjixiangyingzhuanxiangshishifangan,bingxiangshehuigongbu。gequzhongwurantianqiyingjiyuantixihegebumenzhuanxiangshishifanganzhongyaozhujixihuagexiangcuoshi,luoshidaojutidanweiheshixiang,jiadaduizhongwurantianqiyingjiqijiangongyeyuan、移動源和揚塵源等減排措施的監管力度。
對在重汙染天氣應急工作中作出突出貢獻的先進集體和個人,按規定給予表揚。對因工作不力、履職缺位等導致未能有效應對重汙染天氣的,降低當年度環保目標責任評定等級,由市應急指揮部辦公室查清事實、認定性質依法依紀上報市監察部門。
相關職能部門應對企事業單位應急措施落實情況加大監督檢查力度,對應急響應期間偷排偷放、屢查屢犯的企業,依法責令其停止生產,除予以經濟處罰外,還要依法追究法律責任。
9附則
(1)名詞術語定義:
保障城市正常生產、生活的機動車包括:
1)警車、消防車、救護車、工程救險車,環境監測及環境監察執法、城市管理執法等車輛,執行任務的解放軍和武警部隊車輛;
2)公共汽車、長途客車、出租車(含網約車)、城市配送車輛、燃油燃氣運輸槽車、郵政專用車、運鈔車、持有市運輸管理部門核發的旅遊客車營運證件的車輛,經市公安交通管理部門核定的單位班車和學校校車;
3)環衛、園林、道路養護的專項作業車輛,殯儀館的殯葬車輛;
4)懸掛使領館號牌車輛及經批準臨時入境的車輛;
單雙號限行:按機動車號牌最後一位阿拉伯數字實行單號單日、雙號雙日行駛:單號為1、3、5、7、9,雙號為2、4、6、8、0。尾號為字母的按字母前的最後一位阿拉伯數字限行。
(2)本預案由廣州市人民政府負責組織修訂,由市生態環境局負責解釋。
(3)應急指揮部各成員單位要按照《應急預案》yaoqiubianzhibenbumenshishifangan,xihuafenjierenwu,zhongwurantianqifashengshifuzezuzhishishi,duishejibenbumenjianguandedanweiyaojishigengxinjianpaicuoshixiangmuqingdanbingluoshicuoshi;各區政府要根據本預案製定本行政區域的重汙染天氣應急保障實施方案。
(4)各區政府、各責任單位每年7月31日前將更新的減排措施項目清單報應急指揮部辦公室備案。
(5)涉及國慶、春節等重要慶祝慶典活動舉辦大型焰火燃放活動時,發布Ⅰ、Ⅱ、Ⅲ級級重汙染天氣應急預警後是否繼續燃放煙花爆竹由市政府決定。
(6)本(ben)預(yu)案(an)自(zi)印(yin)發(fa)之(zhi)日(ri)起(qi)實(shi)施(shi)。若(ruo)相(xiang)關(guan)法(fa)律(lv)法(fa)規(gui)及(ji)政(zheng)策(ce)依(yi)據(ju)發(fa)生(sheng)變(bian)化(hua),或(huo)在(zai)實(shi)踐(jian)中(zhong)遇(yu)到(dao)其(qi)他(ta)問(wen)題(ti),可(ke)根(gen)據(ju)實(shi)際(ji)情(qing)況(kuang)適(shi)時(shi)修(xiu)訂(ding),以(yi)實(shi)現(xian)可(ke)持(chi)續(xu)改(gai)進(jin)。《廣州市環境空氣重汙染應急預案》(穗府辦〔2016〕5號)即日廢止。
來源:廣州市環境保護局
編輯:陳曦
相關文檔
版權說明
【2】 凡本網注明"來源:XXX(非中國鋼鐵新聞網)"的作品,均轉載自其它媒體,轉載目的在於傳遞更多信息,並不代表本網 讚同其觀點,不構成投資建議。
【3】 如果您對新聞發表評論,請遵守國家相關法律、法規,尊重網上道德,並承擔一切因您的行為而直接或間接引起的法律 責任。
【4】 如因作品內容、版權和其它問題需要同本網聯係的。電話:010—010-64411649
地址:北京市朝陽區安貞裏三區26樓 郵編:100029 電話:(010)64442120/(010)64442123 傳真:(010)64411645 電子郵箱:
中國冶金報/中國鋼鐵新聞網法律顧問:大成律師事務所 楊貴生律師 電話: Email:
中國鋼鐵新聞網版權所有,未經書麵授權禁止使用 京ICP備07016269 京公網安備1101050203322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