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劃定廣西梧州市禁止使用高排放非道路移動機械區域的通告
2026-04-16 04:07:09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汙染防治法》有(you)關(guan)規(gui)定(ding),為(wei)進(jin)一(yi)步(bu)改(gai)善(shan)環(huan)境(jing)空(kong)氣(qi)質(zhi)量(liang),保(bao)障(zhang)人(ren)民(min)群(qun)眾(zhong)身(shen)體(ti)健(jian)康(kang),減(jian)少(shao)非(fei)道(dao)路(lu)移(yi)動(dong)機(ji)械(xie)汙(wu)染(ran)排(pai)放(fang),現(xian)結(jie)合(he)我(wo)市(shi)實(shi)際(ji),將(jiang)劃(hua)定(ding)禁(jin)止(zhi)使(shi)用(yong)高(gao)排(pai)放(fang)非(fei)道(dao)路(lu)移(yi)動(dong)機(ji)械(xie)區(qu)域(yu)(以下簡稱禁用區)有關事項通告如下:
來源:梧州市人民政府網站
編輯:陳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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