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總則
1.1編製目的
jianlijianquanzhongwurantianqiyingjixiangyinggongzuojizhi,tigaozhongwurantianqiyuceyujingheyingjixiangyingnengli,jiangdizhongwurantianqiweihaichengdu,baozhanghuanjinganquanhegongzhongshentijiankang。
1.2編製依據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汙染防治法》、《安徽省突發事件應對條例》、《安徽省人民政府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安徽省重汙染天氣應急預案》、《安慶市突發事件總體應急預案》、《安慶市重汙染天氣應急預案》、《迎江區突發事件總體應急預案》等有關法律、法規和文件。
1.3適用範圍和條件
本預案適用於行政區域內重汙染天氣應對工作。
1.4工作原則
部門牽頭,屬地配合。在縣政府統一領導下,以各職能部門為主,屬地政府配合,負責本部門職責範圍內的重汙染天氣應對工作。
kexueyujing,jishixiangying。jiaqiangzhongwurantianqijianceyujinggongzuo,kexuefabuzhongwurantianqiyujingxinxi。jishiqidongyingjixiangying,caiquyuyujingjibieduiyingdeyingjixiangyingcuoshi。
部門聯動,社會參與。建立健全部門聯動協調機製,增強應對合力。廣泛動員和充分發揮全社會力量,及時開展應急處置工作。
1.5預案體係
本預案是全縣應急預案體係和《安慶市重汙染天氣應急預案》的de組zu成cheng部bu分fen,統tong領ling全quan縣xian重zhong汙wu染ran天tian氣qi應ying急ji工gong作zuo。懷huai寧ning縣xian重zhong汙wu染ran天tian氣qi應ying急ji預yu案an體ti係xi包bao括kuo本ben預yu案an及ji各ge相xiang關guan部bu門men重zhong汙wu染ran天tian氣qi應ying急ji預yu案an,企qi事shi業ye單dan位wei重zhong汙wu染ran天tian氣qi應ying急ji預yu案an,重zhong大da活huo動dong重zhong汙wu染ran天tian氣qi應ying急ji預yu案an。
2組織指揮體係
2.1懷寧縣重汙染天氣應急領導小組
成立懷寧縣重汙染天氣應急領導小組(簡稱“縣應急領導小組”),負fu責ze組zu織zhi實shi施shi全quan縣xian應ying對dui重zhong汙wu染ran天tian氣qi工gong作zuo,確que定ding應ying急ji處chu置zhi重zhong大da決jue策ce,協xie調tiao重zhong汙wu染ran天tian氣qi應ying急ji工gong作zuo中zhong的de重zhong大da事shi項xiang。縣xian應ying急ji領ling導dao小xiao組zu組zu長chang由you分fen管guan環huan保bao的de副fu區qu長chang擔dan任ren,副fu組zu長chang由you縣xian生sheng態tai環huan境jing局ju局ju長chang和he縣xian政zheng府fu應ying急ji辦ban主zhu任ren擔dan任ren。
成員單位:縣委宣傳部、縣政府應急辦、縣發改委(交通局)、縣教育局、縣經信委、縣公安分局、縣監察局、縣財政局、縣環保局、縣城建局、縣城管執法局、縣環衛處、縣農林局、縣商務局、縣衛計委、縣安監局、縣市場監督管理局、縣重點辦、各鄉鎮等。
成員單位職責:
想委宣傳部負責新聞宣傳和輿情引導工作,協調各級政府網站、廣播電台、電視台、報刊等新聞媒體,做好預防宣傳、預警信息發布、新聞報道、輿論引導等工作。
縣政府應急辦負責做好應急協調工作。
縣發改委負責對接市發改委,適時對煤耗高、效率低、治汙設施不完善的機組實施限產、停產。負責加大公共交通保障力度;加強內河營運船舶汙染、港口碼頭揚塵汙染的控製。
縣教育局負責製定重汙染天氣條件下教育係統應急工作方案,督導各地做好中小學校、幼兒園健康防護,督導各地應急防護措施落實,組織開展針對學生的重汙染天氣健康防護知識宣傳。
縣(xian)經(jing)信(xin)委(wei)負(fu)責(ze)製(zhi)定(ding)不(bu)同(tong)預(yu)警(jing)等(deng)級(ji)期(qi)間(jian)工(gong)業(ye)企(qi)業(ye)停(ting)產(chan)限(xian)產(chan)名(ming)單(dan)並(bing)及(ji)時(shi)更(geng)新(xin),督(du)導(dao)重(zhong)汙(wu)染(ran)天(tian)氣(qi)下(xia)應(ying)急(ji)響(xiang)應(ying)區(qu)域(yu)內(nei)工(gong)業(ye)企(qi)業(ye)落(luo)實(shi)停(ting)限(xian)產(chan)措(cuo)施(shi),組(zu)織(zhi)企(qi)業(ye)生(sheng)產(chan)口(kou)罩(zhao)等(deng)防(fang)護(hu)用(yong)品(pin)。
縣公安分局負責製定重汙染天氣機動車限行方案,落實安慶市重汙染天氣高速公路交通管製應急方案;執行煙花爆竹禁、限放規定。
縣監察局負責對各部門、屬地政府重汙染天氣應對工作執行情況的監督監察。
縣財政局做好重汙染天氣預警與應急工作所需區級經費保障。
縣生態環境局負責全縣重汙染天氣應急預案體係建設;密切關注縣域大氣環境質量;做好重汙染天氣預警信息發布;加強工業企業環境監管和秸稈禁燒工作;組織開展應急狀態下應急預案啟動和響應措施落實的監督檢查。
縣城建局負責製定重汙染天氣應急期間停工工地、停建道路名錄並及時更新;負責督查應急響應區域內建築施工工地、道路以及混凝土攪拌站應急響應措施的落實。
縣城管執法局負責實施餐飲服務業油煙、露天燒烤、城市焚燒瀝青塑料垃圾、露天焚燒落葉整治措施,配合縣公安分局實施禁、限放煙花爆竹措施。
縣環衛處加強道路清掃、衝洗作業。
縣農林局指導、督促鄉街加強秸稈農業綜合利用工作。
縣商務局負責配合市商務局推進油氣回收、再生資源回收和流通領域節能減排工作;加強對加油站、油庫油氣回收設施運行的監督管理。
縣衛計委負責督導應急響應區域內落實重汙染天氣應急診療救治措施,組織開展重汙染天氣健康防護相關知識的宣傳。
縣市場監督管理局負責生產領域油品質量的監督檢查。
開發區負責對園區工業企業做好重汙染天氣預防宣傳、健康防護相關知識宣傳;督促工業企業製定重汙染天氣應急預案,落實限產、停產措施。
各鄉鎮根據屬地原則,按照相關職能部門要求做好重汙染天氣下配合工作。
縣政府根據應對工作需要,適時對區應急領導小組成員單位進行調整。
2.2縣應急領導小組辦公室
縣(xian)應(ying)急(ji)領(ling)導(dao)小(xiao)組(zu)下(xia)設(she)辦(ban)公(gong)室(shi),為(wei)縣(xian)應(ying)急(ji)領(ling)導(dao)小(xiao)組(zu)的(de)日(ri)常(chang)辦(ban)事(shi)機(ji)構(gou),設(she)在(zai)縣(xian)環(huan)保(bao)局(ju),縣(xian)環(huan)保(bao)局(ju)局(ju)長(chang)兼(jian)任(ren)辦(ban)公(gong)室(shi)主(zhu)任(ren)。縣(xian)應(ying)急(ji)領(ling)導(dao)小(xiao)組(zu)辦(ban)公(gong)室(shi)負(fu)責(ze)牽(qian)頭(tou)落(luo)實(shi)縣(xian)應(ying)急(ji)領(ling)導(dao)小(xiao)組(zu)的(de)指(zhi)示(shi)和(he)部(bu)署(shu),組(zu)織(zhi)重(zhong)汙(wu)染(ran)天(tian)氣(qi)形(xing)勢(shi)分(fen)析(xi)判(pan)斷(duan)、會商以及監測、預警等,協調、檢查各單位應急措施落實情況,對應急工作進行分析、總結。
2.3縣應急領導小組專家組
借助於市專家組的技術力量,為重汙染天氣處置的決策和災害評估提供谘詢。
3預警
縣環保局密切關注空氣質量監測數值,加強與市環保局對接,及時研判、報告預警信息。
3.1預警分級
按照重汙染天氣的可持續時間、影響範圍和危害程度等因素,將預警劃分為4個等級,由低到高順序依次為藍色預警(Ⅳ級)、黃色預警(Ⅲ級)、橙色預警(Ⅱ級)、紅色預警(Ⅰ級)。
藍色預警(Ⅳ級):經預測,轄區範圍內AQI(空氣質量指數)日均值(24小時平均值,下同)>200且未達到更高級別預警條件時。
黃色預警(Ⅲ級):經預測,轄區範圍內AQI日均值>200將持續2天且未達到更高級別預警條件時。
橙色預警(Ⅱ級)(符合下列條件之一時):
(1)當轄區範圍內前兩日AQI日均值>200時,經預測,轄區範圍內AQI日均值>200仍將持續2天且未達到更高級別預警條件時,或AQI日均值>300將持續1天及以上且未達到更高級別預警條件時。
(2)經預測,轄區範圍內AQI日均值>300將持續2天且未達到更高級別預警條件時。
紅色預警(Ⅰ級)(符合下列條件之一時):
(1)當轄區範圍內前三日AQI日均值>200時,經預測,轄區範圍內AQI日均值>200仍將持續2天,或AQI日均值>300將持續1天及以上。
(2)經預測,轄區範圍內AQI日均值達到450並將持續1天及以上時。
3.2監測預警
縣環保局編製汙染企業清單,加強日常監測監督。
3.3預警發布
3.3.1發布批準
shizhongwurantianqiyingjilingdaoxiaozufabuzhongwurantianqiyujingxinxihou,xianhuanbaojujishixiangxianyingjilingdaoxiaozubaosongzhongwurantianqifashengfazhanqingkuang,genjufabudeshizhongwurantianqiyujingjibie,baojingxianyingjilingdaoxiaozuzuchangtongyi,youxianzhengfuxianchangpizhun,xunsuqidongxiangyingyujingjibie。
3.3.2發布方式
由縣應急領導小組辦公室提供預警信息通稿,通過以下方式發布:
(1)縣政府應急辦通過突發事件應急管理平台向各相關部門發布;
(2)縣委宣傳部協調各媒體發布新聞通稿;
(3)縣環保局在政府信息公開網等平台發布。
預警信息的發布、調整和解除,可通過報刊、廣播、電視、網絡、移動通訊等媒體向公眾發布。
3.3.3發布內容
主要包括重汙染天氣預警級別、預警措施等。
3.4預警級別的調整與解除
genjushizhongwurantianqiyujingjibiedetiaozhenghejiechu,duiwoxianzhongwurantianqiyujingjibiejinxingtiaozhenghejiechu。yujingdetiaozhengyujiechuchengxuanzhaoyujingfabupizhunchengxuzhixing。
4應急響應
4.1響應分級
對應預警等級,應急響應級別分為4級,由低到高順序依次為Ⅳ級、Ⅲ級、Ⅱ級、Ⅰ級。
4.2響應程序
啟動應急響應後,有關部門、相關企事業單位、重大活動組織方立即啟動各專項應急預案,縣應急領導小組成員單位根據職責分工展開應急響應。
當dang市shi重zhong汙wu染ran天tian氣qi應ying急ji預yu案an啟qi動dong後hou,縣xian應ying急ji領ling導dao小xiao組zu根gen據ju市shi重zhong汙wu染ran天tian氣qi應ying急ji工gong作zuo領ling導dao小xiao組zu指zhi示shi和he市shi重zhong汙wu染ran天tian氣qi應ying急ji預yu案an開kai展zhan相xiang應ying應ying急ji處chu置zhi工gong作zuo。
4.3響應措施
4.3.1Ⅳ級預警響應措施
4.3.1.1健康防護提醒措施
(1)提醒兒童、老年人和患有心腦血管疾病、呼吸道疾病等易感人群減少戶外活動。
責任單位:各鄉鎮。
(2)中小學減少體育課等戶外活動;幼兒園停止戶外活動。
責任單位:縣教育局。
4.3.1.2建議性措施
(1)倡導公眾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出行,減少機動車上路行駛。
責任單位:縣公安分局、縣發改委(交通局)、縣委宣傳部。
(2)增加施工工地灑水降塵頻次、加強施工揚塵管理,減少施工揚塵汙染;加強建築工地出入口道路衝洗,減少交通揚塵。
責任單位:縣城建局、縣城管執法局、縣重點辦。
(3)增加道路清掃、衝洗保潔頻次。
責任單位:縣環衛處。
(4)排汙單位采取措施,減少汙染物排放。
責任單位:縣環保局、縣經信委。
4.3.2Ⅲ級預警響應措施
4.3.2.1健康防護提醒措施
(1)提醒公眾減少戶外活動和室外作業時間,並適當開展戶外防護。
責任單位:各鄉(街道辦事處)。
(2)兒童、老年人和患有心腦血管疾病、呼吸道疾病等易感人群減少戶外活動。
責任單位:各鄉(街道辦事處)。
(3)中小學減少體育課等戶外活動;幼兒園停止戶外活動。
責任單位:縣教育局。
4.3.2.2建議性措施
倡導市民盡量減少能源消耗,盡量乘坐公共交通出行。
責任單位:縣公安分局、縣發改委(交通局)、縣委宣傳部。
4.3.2.3強製性措施
(1)在確保安全生產、汙染物穩定達標排放的基礎上,對火電、化工、建材、造紙、紡織印染等大氣重汙染工業企業實施限產、停產措施。
責任單位:縣經信委、縣環保局、縣市場監督管理局、經濟開發區。
(2)禁止重型貨運等柴油車輛上路行駛。
責任單位:縣公安分局、縣發改委(交通局)。
(3)建築施工單位嚴格落實工地圍擋措施;加強施工、道路揚塵以及各類細粉料堆場揚塵監管,嚴控渣土運輸作業,停止建築拆除工程、土石方作業等可能產生大量揚塵的作業;各類施工現場、物料堆場堆放的易產生揚塵物料100%覆蓋,裸露場地要增加灑水降塵頻次;加強混凝土攪拌站的揚塵監管。
責任單位:縣城建局、縣城管執法局、縣經信委、縣公安分局、縣發改委(交通局)、縣重點辦。
(4)在日常道路保潔頻次的基礎上,增加機械化道路清掃、灑水、噴霧作業頻次。
責任單位:縣環衛處。
(5)禁止焚燒秸稈、荒草、落葉和垃圾等易產生煙塵汙染的物質,禁止露天燒烤、燃放煙花爆竹;禁止施工現場瀝青熔化作業。
責任單位:縣環保局、縣城管執法局、縣城建局、縣重點辦。
(6)加強環境執法監管,加大對限排企業、單位和區域的監督力度,確保大氣汙染防治措施落實。
責任單位:縣環保局、縣市場監督管理局、縣經信委、縣城建局、經濟開發區。
4.3.3Ⅱ級預警響應措施
4.3.3.1健康防護提醒措施
(1)提醒兒童、老年人和患有心腦血管疾病、呼吸道疾病等易感人群應停止戶外活動。
責任單位:各鄉鎮。
(2)中小學禁止體育課等戶外活動;幼兒園禁止戶外活動。
責任單位:縣教育局。
(3)一般人群應避免戶外活動,戶外作業應開展防護。
責任單位:各鄉鎮。
4.3.3.2建議性措施
(1)倡導公眾減少出行或盡量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出行,減少機動車上路行駛。
責任單位:縣公安分局、縣發改委(交通局)、縣委宣傳部。
(2)公眾減少塗料、油漆、溶劑等含揮發性有機物的原材料和產品的使用。
責任單位:縣環保局、縣委宣傳部。
(3)醫療機構增設相關疾病門診、急診,延長工作時間。
責任單位:縣衛計委。
4.3.3.3強製性措施
(1)在確保安全生產、汙染物穩定達標排放的基礎上,對火電、化工、建材、造紙、紡織印染等大氣重汙染工業企業實施限產、停產措施,大氣汙染物排放總量累計削減20%。
責任單位:縣經信委、縣環保局、縣市場監督管理局、經濟開發區。
(2)禁行重型貨運等柴油車輛,禁止渣土車、建築垃圾和散裝物料等運輸車輛上路行駛。
責任單位:縣公安分局、縣城管執法局、縣發改委(交通局)。
(3)建築施工單位嚴格落實工地圍擋措施;加強施工、道路揚塵以及各類細粉料堆場揚塵監管,嚴控渣土運輸作業,停止建築拆除工程、土石方作業等可能產生大量揚塵的作業;各類施工現場、物料堆場堆放的易產生揚塵物料100%覆蓋,裸露場地要增加灑水降塵頻次;停止城區建築、道路工地、河道工程、綠化工程等涉土基礎施工作業,停止堆場、碼頭涉粉細料作業,停止渣土運輸作業;對部分混凝土攪拌站實施停限產措施。
責任單位:縣城建局、縣城管執法局、縣經信委、縣公安分局、縣發改委(交通局)、區重點辦。
(4)在日常道路保潔頻次的基礎上,增加機械化道路清掃、灑水、噴霧作業頻次。
責任單位:縣環衛處。
(5)禁止焚燒秸稈、荒草、落葉和垃圾等易產生煙塵汙染的物質,禁止露天燒烤、燃放煙花爆竹;禁止施工現場瀝青熔化作業。
責任單位:縣環保局、縣城管執法局、縣城建局、縣重點辦。
(6)加強環境執法監管,加大對限排企業、單位和區域的監督力度,確保大氣汙染防治措施落實。
責任單位:縣環保局、縣市場監督管理局、縣經信委、縣城建局、經濟開發區。
(7)城區露天燒烤排擋停止經營。
責任單位:縣城管執法局。
(8)從嚴查處市區內燃放煙花、爆竹行為。
責任單位:縣城管執法局、縣公安分局、縣安監局。
4.3.4Ⅰ級預警響應措施
4.3.4.1健康防護提醒措施
(1)提醒兒童、老年人和患有心腦血管疾病、呼吸道疾病等易感人群停止戶外活動。
責任單位:各鄉鎮。
(2)中小學和幼兒園應當適時調整作息時間,視情采取中小學、幼兒園停課措施。
責任單位:縣教育局。
(3)一般人群應避免戶外活動,戶外作業應開展防護。停止組織所有大型戶外集體活動。
責任單位:各鄉鎮。
4.3.4.2建議性措施
(1)公眾減少出行或盡量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出行,減少機動車上路行駛。
責任單位:縣公安分局、縣發改委(交通局)、縣委宣傳部。
(2)公眾停止塗料、油漆、溶劑等含揮發性有機物的原材料和產品的使用。
責任單位:縣環保局、縣委宣傳部。
4.3.4.3強製性措施
(1)在確保安全生產、汙染物穩定達標排放的基礎上,對火電、化工、建材、造紙、紡織印染等大氣重汙染工業企業實施限產、停產措施,大氣汙染物排放總量累計削減30%。
責任單位:縣經信委、縣環保局、縣市場監督管理局、經濟開發區。
(2)禁止重型貨運等柴油車輛上路行駛;禁止散裝建築材料、土石方(含綠化等非渣土形式土方)、建築垃圾運輸車輛(除天然氣、電力等新能源汽車外)上路行駛,視情實施城區機動車單雙號等部分號段限行。
責任單位:縣城建局、縣城管執法局、縣經信委、縣公安分局、縣發改委(交通局)、縣重點辦。
(3)建築施工單位嚴格落實工地圍擋措施;加強施工、道路揚塵以及各類細粉料堆場揚塵監管,嚴控渣土運輸作業,停止建築拆除工程、土石方作業等可能產生大量揚塵的作業;各類施工現場、物料堆場堆放的易產生揚塵物料100%覆蓋,裸露場地要增加灑水降塵頻次;停止城區建築、道路工地、河道工程、綠化工程等涉土基礎施工作業,停止堆場、碼頭涉粉細料作業,停止渣土運輸作業;對混凝土攪拌站實施停限產措施。
責任單位:縣城建局、縣城管執法局、縣經信委、縣公安分局、縣發改委(交通局)、縣重點辦。
(4)在日常道路保潔頻次的基礎上,增加機械化道路清掃、灑水、噴霧作業頻次。
責任單位:縣環衛處。
(5)禁止焚燒秸稈、荒草、落葉和垃圾等易產生煙塵汙染的物質,禁止露天燒烤、燃放煙花爆竹;禁止施工現場瀝青熔化作業。
責任單位:縣環保局、縣城管執法局、縣城建局、縣重點辦。
(6)加強環境執法監管,加大對限排企業、單位和區域的監督力度,確保大氣汙染防治措施落實。
責任單位:縣環保局、縣市場監督管理局、縣經信委、縣城建局、經濟開發區。
(7)停止所有大型戶外集體活動;
責任單位:縣公安分局、各鄉鎮。
(8)城區露天燒烤排擋停止經營。
責任單位:縣城管執法局。
(9)從嚴查處市區內燃放煙花、爆竹行為。
責任單位:縣城管執法局、縣公安分局、縣安監局。
(10)增加公共交通運力,保障市民出行。
責任單位:縣發改委(交通局)。
(11)衛生部門督導醫療機構增設相關疾病門診、急診,24小時值班。
責任單位:縣衛計委。
4.4響應終止
縣應急領導小組根據重汙染天氣預警信息發布、調整與解除情況,及時調整應急響應級別及響應措施。預警解除後,預警解除後,及時終止應急響應,並做好總結。
5信息公開
重汙染天氣應急信息發布由縣委宣傳部和縣環保局共同組織,通過廣播、電視、報紙、網站、手機短信、戶外電子顯示屏等,以信息發布、科普宣傳、情況通報、專家訪談等形式向社會公布。信息公開內容應包括環境空氣質量監測數據,重汙染天氣可能持續的時間、潛在的危害及防範措施、應對工作進展情況等。
6總結評估
每次重汙染天氣響應終止後,各相關部門要對應對過程進行評估,內容包括重汙染天氣發生及預警發布情況、響應情況、措施落實情況,並報縣應急領導小組辦公室。
縣應急領導小組辦公室每年4月份以前組織相關部門和專家開展上年度重汙染天氣應對工作評估,重點評估應急預案實施情況,應急措施環境效益、社會效益、經濟成本以及預案內容完整性、預警規定詳實性、響應措施針對性和可操作性、專項實施方案完備性,評估結果應於5月10日前上報市應急領導小組辦公室。
7應急保障
7.1人力資源保障
加強專業隊伍、專家隊伍、醫療隊伍建設,適應重汙染天氣應對工作的需要。
7.2裝備保障
加強應急技術、裝備、物資的儲備,確保應急裝備配備到位,有效應對。
7.3交通運輸保障
建立重要物資及米、麵、食用油、蔬菜等群眾生活必需品的緊急運輸能力,保障城市正常運轉。
7.4通信保障
建立應急指揮人員、應(ying)急(ji)工(gong)作(zuo)小(xiao)組(zu),以(yi)及(ji)與(yu)應(ying)急(ji)工(gong)作(zuo)相(xiang)關(guan)聯(lian)的(de)單(dan)位(wei)或(huo)人(ren)員(yuan)的(de)通(tong)信(xin)聯(lian)係(xi)方(fang)式(shi),並(bing)提(ti)供(gong)備(bei)用(yong)方(fang)案(an),建(jian)立(li)通(tong)信(xin)係(xi)統(tong)及(ji)維(wei)護(hu)方(fang)案(an),確(que)保(bao)應(ying)急(ji)時(shi)期(qi)信(xin)息(xi)通(tong)暢(chang)。
7.5資金保障
財政部門要統籌安排專項資金,落實重汙染天氣應急保障經費,為做好重汙染天氣應對工作提供財力保障。
7.6紀律保障
加強應對處置工作的巡查、督查和通報力度。對各部門工作不力等未能有效應對重汙染天氣,造成嚴重後果的,依法依紀追究責任。對應急響應期間違規排放、偷排偷放的企業,依法追究經濟和法律責任。對其他單位和個人不響應應急措施,情節嚴重的,追究相關責任。
8附則
8.1名詞術語
重汙染天氣:是指根據《環境空氣質量指數(AQI)技術規定(試行)》(HJ633—2012),環境空氣質量指數(AQI)大於200的大氣汙染,分為重度汙染(AQI指數為201-300)和嚴重汙染(AQI指數大於300)兩級。
8.2預案管理與更新
預案實施後,縣環保局會同相關部門組織預案宣傳、培訓和演練,並根據實際情況,適時組織評估和修訂。縣經信委、縣公安分局、縣環保局、縣城管執法局、縣城建局、縣重點辦、縣發改委(交通局)、縣農林局、縣衛計委負責編製、修訂、完(wan)善(shan)本(ben)部(bu)門(men)重(zhong)汙(wu)染(ran)天(tian)氣(qi)應(ying)急(ji)方(fang)案(an)。縣(xian)重(zhong)汙(wu)染(ran)天(tian)氣(qi)應(ying)急(ji)領(ling)導(dao)小(xiao)組(zu)成(cheng)員(yuan)單(dan)位(wei)根(gen)據(ju)各(ge)自(zi)職(zhi)責(ze),廣(guang)泛(fan)宣(xuan)傳(chuan)重(zhong)汙(wu)染(ran)天(tian)氣(qi)的(de)法(fa)律(lv)法(fa)規(gui)和(he)健(jian)康(kang)防(fang)護(hu)常(chang)識(shi)技(ji)能(neng)。
相關部門重汙染天氣應急預案作修改的,應在當年9月底前完成修訂和報備工作。
8.3預案解釋
本預案由縣環保局負責解釋。
8.4預案實施時間
本預案自公布之日起施行。